自鸿钧成圣已有万万年了,这日却见红云滚滚,三日当空,圣人威压再临天地,洪荒终生无不伏地礼膜拜。
却女娲眼观大地,无不硝烟四起,巫妖横行,妖族多为弱肉强食,更有甚者杀兄弑母,女娲不忍同族相残,久立不周山巅,朝思夜想却不得其法。
“兄长,妖族沦落至此,虽为圣人,亦是无能为力啊!”看到兄长伏羲妖皇,女娲不禁落寞的道。
“妹,这洪荒只有巫妖二族,这是时事所逼啊!”伏羲无不感慨的道。
女娲听及此处,却领悟了,忽地沉默不语起来。
“今日我女娲便再一族,妖族便可就此脱了困境。”想到此处女娲也不禁笑出生来,声音如银铃一般,使人听得心醉。
于是乎女娲奔走大地,以圣人之尊四处游走,终于寻得了九息壤土。又在不周山心取得了不周灵泉,这不周山乃是当年盘古化身万物,盘古的脊梁所化,而不周灵泉就相当于盘古的脊髓,所以灵气十足,但是由于女娲取走的过多,却也坏了不周山的根本,也为之后的巫妖大战后的劫难,埋下了伏笔。
女娲集齐了材料后,就在不周山闭了关,百年之后天地变色,数千万的人族齐齐跪倒在女娲的面前,齐声呼喊着圣母二字。天空忽然降下无边金光,那是功德造人之功,足足有开天功德的三层之多。万道金光隐没在女娲的体内,女娲借此功德斩出自我,号功德道人,与女娲相对一拜便再次没入女娲体内。
当女娲再次睁开眼睛,顿时威压暴涨,圣人临世,万物臣服,众生齐齐拜服在女娲的脚下,众多人族见自己的圣母如此威风,更加的恭敬,却又一人例外。
轩辕看着前面威压十足的女娲,不禁十分非议,“前世谁女娲人兽蛇身的,这明明是一个绝世美人吗,那美腿那肌肤,着实令人迷醉啊!”
这人叫轩辕肖华,外号轩辕花,是个正正经经的二十一世纪的三好青年(吃得好、睡得好、玩的好),一个失足溺水而亡,死的那叫一个悲催,不过机缘巧合之下,轩辕肖华竟然来到了洪荒时代。
道轩辕肖华的到来,还真是传奇,他的起源还要追溯到鸿钧分圣位之前。
不周山前,一藤五个葫芦,各路洪荒大能争论不休,有盘古正宗三清道人势在必得,亦有妖族帝俊,东皇太一虎视眈眈。镇元大仙,红云道人也是来者不善。后来连女娲,西方二人也来参合一脚,让局势更乱起来。
最后众多大能各自做过了一场,三清道人一方得了一个,被太上老君做了装丹药的葫芦。妖族得了一个,后来被帝俊炼制成了斩仙飞刀,送给了自己儿子陆压道人。红云道人得了一个,被红云炼成了九九散魂葫芦。女娲得了一个,妖族就有了后世的招妖幡。西方二人领了一个,屁颠屁颠的就散去了,却将那葫芦藤留在了原地。
这葫芦藤乃是先天第一株藤蔓,合大造化,本来再凝聚一个葫芦就可以化形,可就在这时被众多的大能发现,取走了毕生的心血。最后被留下来,还是天道的保护,使得众人都忽略了它,不然少不得被炼成灵宝。数饷之后,鸿钧却凭空出现,这时的鸿钧已经证得了混元,成为了圣人,算得自己与这藤蔓有莫大的因果,就一跃而至,拾走了它。
这鸿钧教化众生,方才的几个人无不是他的弟子,其中几个还是亲传弟子,子之因果亦可由师傅来还。鸿钧看了看这株藤蔓,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便收了起来。
谁又能想到这藤蔓在鸿钧袍子里,没有停下生长,竟然以鸿蒙紫气为养料径直长了起来,当鸿钧发现时,鸿蒙紫气已经被其吸收的十之五六了。七道紫气虚弱无比,鸿钧暗暗叹气,如此一来这,鸿蒙紫气却是只能成为一个成圣的契机了,也算是老子等人还了这藤蔓的因果。
这先天藤蔓足足吸收了七道鸿蒙紫气的一半还多,依旧没有化形,却是天道压制,这先天藤蔓,聚集了七道鸿蒙紫气的道,要是化形了那还不直接超脱了天道压制。所以在天道的压制下,先天藤蔓结出了第六个葫芦,号鸿蒙紫匏(古代葫芦又叫匏)。
女娲造人之时,鸿钧又将这先天藤蔓给了女娲,做那造人之用,其实是天道想利用女娲,将那先天藤蔓处理掉。
结果那先天藤蔓自我保护之下,女娲愣是没有发现,在葫芦藤上的第鸿蒙紫匏,不过天道也不甘示弱,一番算计下,那葫芦竟然被甩了出去。
鸿蒙紫葫芦在甩出去的瞬间,被先天戊土和不周灵泉包裹,令时空发生了微的扭曲,在亿万分之一的几率下,轩辕肖华来到了这个洪荒时代。
身怀鸿蒙葫芦的轩辕肖华却完全不知道这些,被女娲一个袖里乾坤,连带着还有那数千万的人族,一起收到了袖子里。
在哪无边的袖子里面,其他的人族,只知道不住感叹圣母神通广大什么的,而轩辕肖华竟然在感叹着圣母女娲的体香。
在轩辕肖华的思维里,这个圣母虽然是自己名义上的母亲,可和自己半血缘关系都没有啊,有什么好顾忌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轩辕肖华被放了出来。
“这里是东海之滨,你们在这里好好生存、繁衍,不要轻易离开这里。”女娲完这些,就离开了。众多的人族集体拜倒在地,送别人族的圣母。
轩辕肖华也拜倒在地,但他只是单膝跪地,不过他跪在人群的最后边,所以众人都没有发现罢了。
轩辕肖华在女娲走后一直在沉默,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这个危机四伏的洪荒时代该怎么生存,自己在这里唯一的优势就是熟知历史,不过那些神话传也不一定的准,就向女娲人首蛇身这件事就十分的不准。其实女娲的本体真的是人首蛇身,只不过平时不会露出来。
轩辕肖华也看过一些后世的洪荒,可是那些作者杜撰的事,又怎么能作数呢。
相对于轩辕肖华的空想,他的那些族人可就实在多了,各自的找起了食物,不多时就有人抓到了一些动物,兔子啊,野鸡了什么的。
有一些人看到轩辕肖华在发愣,还好心的分给他一些生肉,让轩辕一阵感动。这些人族可不像后世那些勾心斗角的人,心地善良,勤恳能干,乐于助人。
在一些人的组织下,开始有序的捕猎,可是刚出生的人族实在太过弱,要不是女娲在离去时特意交代了东海龙王,人族早就被灭了几百遍了。
龙族虽然在第一量劫中死伤殆尽,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的龙族族长那可是准圣巅峰的修为,虽然低调,可谁能不买龙族的面子呢。
轩辕想到,在洪荒这个时代,拳头大才是硬道理,可对于现在的轩辕来,活下去才是最硬的道理。
轩辕开始和人族一起去捕捉野兽,不过不知为何,轩辕的身子比之同族的人,差上好多好多,先天戊土和不周灵泉凝聚而成的身体,刚刚生来便有了堪比巫族的体魄,人人都可力举千斤巨石,杀一些没有修为的野兽,完全没有问题,可轩辕却完全不同,轩辕完全就是一个强化版的前世身体,百十来斤的气力,在捕猎中连收拾战利品都做不到,因为那些庞大的野兽尸体,完全不是轩辕能够搬得动的。
一种挫败感油然而生,前世的自己就是个宅男,是个废物,没想到自己再活一世,依旧如此,轩辕无不自嘲的呢喃道。
“轩辕大哥,给你果子!”一个孩子将一叶子果实递给了轩辕,这些孩子不是结婚生子而来,是女娲造人时直接造出来的,气力丝毫不比那些成年的差。这个孩子叫天佑,还是轩辕帮他取得的名字,人族初生,众多人族皆是没有名字的,只有轩辕是个另类,轩辕肖华取了自己的姓氏当了自己的名字,这在当时轩辕所在的区域还引起了轰动,当时肖华只是简单的介绍了自己,可是就在肖华出名字那一刻,天道竟然认可了肖华的名字,周围的人也一瞬间明白了这轩辕的意义,从此天地间的生灵皆有名有姓,不必拘泥于道号法号。
后来肖华赐予族人的名字都得到了天道的认可,这一事件瞬间轰动了整个人族,众多人族部落的人都来相见,直到后来各个部落的大酋也争相赶来,都争相让轩辕给赐予他们名字,后来所有人族都知道了,在轩辕部落有一轩辕氏,天生便有了名字,亦能赋予人们名字,而得到轩辕赐予的名字,便能得到老天的祝福。
直到了现在,人族都以能得到轩辕取的名字为荣,争相拜访,一时间风光无限,但这些依旧解不开轩辕的心结,哪个废物的心结。
天佑是和轩辕最为亲近的人了,还记得他们刚到达东海之滨,轩辕可是沉思了数个月,其间的食物和水,都是这子给肖华的,轩辕夜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可自己这双手又能报答个什么呢,只能给他取了个名字,天佑意思是上天庇佑,为了这个名字那子可是高兴了十几天那!
因为肖华的闻名,他所在的部落也以轩辕命名下来,肖华在到达东海之滨后就一直在发呆,但在其他人族眼中却不是这样,人们认为他是一名智者,圣母派创造出来的智者,人们确信,他在冥想人族的未来,在为人族的发展思考,现在他想透了,上天便赋予了他名字,他叫轩辕。
有了这么一个智者,轩辕所在的部落立即名声显赫起来,到了后来肖华所在的部落大酋干脆将部落,以轩辕为名,使得轩辕部落更加名噪一时。
部落的众人虽然都想让肖华赐予名字,可是智者需要冥想,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打扰了智者,智者可是在为整个人族冥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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