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比奸夫不如(1 / 1)

薄老爷子看了一眼娇妻,之前不是她一直三劝四劝让他一定要把这小子给带回家里住。

这会儿她怎么就转了心思呢?

因为这个小女孩?

秋丽雅却是无奈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薄老爷子在商场上是将军,可是在感情上却是小兵。

他看不出来靳煜与叶安然之间的暗波流动,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儿子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女人,她这个做妈妈的,当然是要想办法多给儿子制造机会啊!

对于儿媳妇,秋丽雅倒是没有任何要求,只要儿子喜欢她就喜欢。

她是受过大家族苦头的人,知道大家族里那些所谓的门当户对,害苦了多少有情人,所以她自己是坚决不让自己成为儿子感情的绊脚石。

只是叶安然这个女孩子,她之前是与薄佑霖交往的,而且薄佑霖还跟她的妹妹订婚了,这就显得有些复杂了。

秋丽雅的目光落在了叶安然的身上,想了想,到底还是觉得儿子的幸福为重,便先放下了这份心思。

叶安然被秋丽雅看得后背直发麻,她赶紧开口:“总经理,你先把文件拿给我吧?”

薄靳煜点头:“爸爸,妈妈,你们先坐会儿,我带安然上去拿份文件就下来。”

“你去吧!”秋丽雅温柔一笑。

叶安然跟着薄靳煜上了别墅二楼的书房。

……

“你看好这个女孩子?”薄老爷子多聪明一个人,对感情迟钝却不代表看不出娇妻的想法。

“也没有看好,只是难得有一个能让靳煜喜欢的女孩子。”

“成坤,你不喜欢叶安然?”秋丽雅问道,语气柔柔。

“看着挺耐看的一个姑娘,谈不上喜不喜欢,不过如果靳煜如果真的喜欢她娶了她的话,到时候,跟佑霖的关系就显得复杂了一些。。”薄老爷子淡淡地说道。

秋丽雅将头靠在薄老爷子的肩上,脸上也有些为难:“确实这关系复杂了。但也没有谁说叔侄二人就不能娶一对姐妹啊!”

在秋丽雅的世界里,只要是幸福,只要是爱情,她都喜欢。

但薄老爷子明显想的东西比她多了,叶安然,有必要调查一下,但是他不会告诉丽雅这些事情。

伸手,轻轻地搂着娇妻。

……

走进书房的时候,薄靳煜顺手就把书房的门给关上了,回头冲着叶安然无奈地说道:“并不知道他们过来。”

“没事,意外总是无处不在。”叶安然耸了耸肩,淡道。

有时候,对于意外,人们应该笑脸相迎。

此刻的叶安然便是如此。

既然已经发生,那么,说什么都是多余。

“明天我就让人把门卡给换了。”

叶安然听到他的话,赶紧说道:“其实约会有很多地方,我们可以去远一点儿的地方。并不一定要在你家里啊,再说了,我觉得在家里也不浪漫。”

“那应该怎样才是浪漫呢?”他微微倾前,低头,俊美的容颜,近在咫尺。

鼻间是他谈吐之间,淡淡的薄荷香。

她咬了咬牙,用力地推了推他:“小叔,你随便找一份文件给我然后咱们下去,呆太久要让人生疑了!”

“感觉我这个男朋友,比奸-夫不如……”薄靳煜长长一叹,一脸的委屈无奈。

薄薄的唇,嫣红欲滴,此时微微地抿着,眼神中流露几分委屈,叶安然莫名就觉得自己太坏了。

于是,她想了想,伸手,抱住了他的腰,踮起脚尖,在他的唇上飞快地啵了一下。

这一次机灵多了,几乎是不给他反应的机会,直接就退后了一大步,脸色绯色如桃:“这下可以了吧?”

薄靳煜伸手,轻轻地摩挲着薄唇,那上面,仿佛还残留着她留下来的淡淡芳香,而后,嘴角,缓缓地弯出了一道浓浓的笑意。

“可以。”

回头,他直接从桌上找了一份文件,然后递给了她。

“谢谢薄小叔,那我先回去了。”

“你怎么回去!”薄靳煜轻轻地叹了口气,看着她转身就想走,只觉得又无奈又想笑。

“我……好像这儿没有出租车哦?”叶安然张嘴,一脸无语。

如果是白天,她还能步行到出口的小站口,问题是现在是大晚上,一个女孩子走这么远的路~~

“你先在书房里坐着,我下去陪二老聊了聊,他们回去了,我再送你回去。”薄靳煜说道。

“这不好吧?我一个人在你书房呆着,岂不是让二老怀疑吗?”叶安然越想越不妥当,可是此时想想,又觉得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人都到这儿了,留没留在书房,又能说明什么呢?”

“可是……”

“好了,我会跟爸爸妈妈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薄靳煜看着她一副愁哭的模样,轻轻地哄。

“那行。”叶安然点头。

薄靳煜拉开门走了出去。

叶安然看着他走了出去,一时无聊,便将手里的文件放在了桌上。此时心里多少有些后悔,其实不应该答应薄小叔交往。

刚刚薄老爷子的眼神,她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那是一种,不喜欢的眼神。

不过想想也是,自己之前跟薄佑霖交往,现在又跟薄靳煜,而叶柔心又是薄佑霖的未婚妻,这样的关系,做为长辈,薄老爷子肯定不喜欢。

心里,不免有些默然,抿了抿唇,终不愿意再去想这些事情。

薄靳煜的书房很大,两面全是书架,摆满了书,她走了过去,一本一本地看了起来,就发现,他看得书,特别杂,从经济学,哲学,甚至连心理学,还有一些杂谈的书,什么类型都有。

她走到了时尚杂志的那一层架上,抽出了一本杂志开始翻看。

薄靳煜长年不在国内,这本杂志也是十几年前的旧书了,看了几眼后,发现很多东西都已经跟不上年代。九零年代的时尚,在此时看来,已经是很落后。

她看着无聊,翻找的时候,正好看到在靠近办公桌的书架角落里有一本蓝色皮的书本,似乎翻动得比较常,所以看起来有些沉旧,出于好奇,她拉出了书本,看了一眼。

是一本法语书,她翻了几下,实在是看不懂法语,正就打算把书放回原位,就看到在书本的第一页,有一行中文。

【送最爱的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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