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热闹非凡的琼江河畔,莫小晓一副短衣襟藏青色的干练打扮,虽称不上什么公子风度,但也不是什么底层的穷苦人家,像她这样的穿着也有不少,但绝大多数的还是公子长衫,一位位仰首挺胸,时而赏景赋诗,时而猜谜答对,尽显才子本色。
游走于这样的人群之中,莫小晓深深地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一位时间的过客一样,含笑穿梭在历史的洪流之中,也不知是因为这太过熟悉的环境,还是四周欢声笑语的热闹氛围,一时间,竟是莫名的升起几分兴奋之感。
猜了个谜,赢了盏兔子样式小巧别致的花灯,莫小晓提着兔子灯,像是个孩童一样时而窜向那里看看,时而跳到这边瞅瞅,玩的很是不亦乐乎。
随着夜色渐浓,人群不见减少反而越发稠密了起来,拥挤之下,莫小晓本能的护住兔子灯向后退了一步,紧跟着一道刺耳的女声便响了起来,道:
“呀,你走路不长眼睛啊,踩到本姑娘的脚了!”
莫小晓闻声连连回过头去,却见一个穿金带玉,模样还算娇俏但却偏偏叉着腰做茶壶状,看起来怪异不已,忍不住抿了抿唇角,莫小晓好笑的看着这少女一双杏眼微挑,仰视四十五度一副傲娇不已的样子。
那少女见莫小晓只顾看着自己却不答话,不由得羞怒不已,继而喝道:
“你知道本姑娘是谁嘛!敢踩本姑娘的脚,这可是本姑娘新做好的绣鞋,正宗的蜀绣,还刻录了仙人阵法,乃是上品的宝物,你竟然敢踩了它,哼!卖了你这泥腿子也赔不起!”
莫小晓闻言面色一顿,“泥腿子”?这是说她了?不会吧,看着穿金戴银,像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怎么这一开口,满嘴的地痞**话啊!
撇了个白眼,本循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也就是个被惯坏的小姑娘,自己一个活过两世的人了,就大度点,没必要跟个小丫头一般见识,故而便陪着笑,学着电视剧的混混口吻,拱了拱手,道:
“呦,这位小姐见谅见谅,这街上人潮涌动,小的一时不慎,误踩了小姐的玉足,实属小的的不是,还望这位美似天仙的大家小姐,能看在小的诚心认错的份上,饶了小的这次便好。”
那少女还未答话,一旁则是闪出来个小丫鬟,不依不饶的指着莫小晓道:
“我呸,你是什么人物不成,陪个礼就能了事,你没听我叫小姐说吗?这可是仙物!日后可是代代相传的东西,怎能平白就被你这个泥腿子给糟蹋啦!”
莫小晓无语的看着眼前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主仆俩,忍不住撇了撇嘴,腹诽道:
“她这不会是遇到古代碰瓷的了?难不成,这也是一项历史悠久的职业?”
待要开口,却见一个灰蒙蒙的身影像是一阵风一样钻了过来,一下子扑到少女的裙摆之下,一伸手,那原本光鲜的裙子上赫然多了一只黑呼呼的掌印,顺势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破衣烂衫、喝得满面红光的老乞丐正无比惬意地侧卧在莫小晓和少女之间,一只手撑着头,一只手则毫不文雅的挖着鼻孔,单腿蜷起和着节拍一颠一颠的,嘴里一个劲直哼哼着一首不知名的小曲。
待看清这人,莫小晓便觉得眼前一亮,此人正是她在凤桐城里曾有过一饭之缘的老乞丐是也。
对于突然间不知打哪里窜出来的这个老乞丐,围观的众人均是一愣,唯有那位穿着光鲜的傲娇小姐待看到自己盛装的裙摆处黝黑的手印时,忍不住发出一道堪比穿破云霄刺耳的尖叫声,十几个佩刀护卫闻声一拥而上,里三层外三层的将莫小晓和老乞丐团团围住,阵势浩大,一时间惊走了不少原本留在原地看热闹的人。
不至于吧,咱就出来逛个街,也能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情,运气大神啊,您还能在“偏爱”我一点吗?
莫小晓一脸无奈的看着四周拔刀以待的护卫,幽幽地叹了口气,冲着躺在地上依旧唱兴不减的老乞丐,拱手道:
“我说老人家,您了这是开专场办演唱会了?这乌糟糟的,多没个情调,咱们还是换个地方继续如何?”
那老乞丐闻言猛地坐起,道:
“小娃娃,你可是要请我老人家喝酒吃肉?”
莫小晓闻言两眼望天,敢情您老还本色依旧,回想起上次在饭桌上那个风卷残云的阵势,莫小晓有些担心的摸了摸现有的几个铜钱,开玩乐啊,就这几个前喝茶都不能敞开了喝,随后若有所思的环顾了一下四周,待看到那个趾高气昂的少女后,莫小晓方才微微一笑的地道:
“好说好说,如此,请吧。”
说罢运转灵气衣袖一挥,登时卷起狂风吹得近处几人站立不稳,待到风过,众人看去,哪里还寻得莫小晓和老乞丐二人的影子,吓得大家纷纷跪拜,说是走大运撞见了过路的神仙。而先前还娇蛮不已的主仆二人则是又惊又怒,羞愤不已。
锦衣罗裙的少女死咬着双唇,一跺脚,暗自发狠道:
“你们是什么过路的神仙,我三叔公才是真正的蓬莱高人,哼,今日你们竟敢如此的欺辱本小姐,待本小姐回去告知三叔公去,定是会找出你们抽的你们皮开肉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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