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猎虫队伍(1 / 1)

一朵续命冰晶花?

这酬劳也太低了吧?

李云霄也对续命蜘蛛有所耳闻,这种蜘蛛毒素不强,却偏偏如同霸王龙一般有着超强的肉搏力,力大无穷所向披靡,鲜少有人能制伏它,战斗力还在雷狼蝎、珈蓝蛤蟆之上,若无天选者出动,单凭十台坦克都不一定是它的对手。。.23[wx].

不过它的伴生植物却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不说起死回生,但起码也是保命良药,比之现代医学的强心药要强多了。

可是,跟这群人去围剿续命蜘蛛势必要浪费半天的时间,而且僧多粥少,一朵续命冰晶花的酬劳实在是不成比例,撑死也就换十来颗血晶。

与其这样,李云霄倒不如去多杀几十头蜈蚣来得划算,起码不用冒着生命危险。

“抱歉,我对围剿巨虫没什么兴趣,况且也有伤在身,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面对李云霄的拒绝,夏秋燕也没感到意外,反而耐着性子劝说道:

“朋友,别忙着拒绝,听我们把话说完,既然你说你受了伤,想必会需要大量的血晶、虫晶来恢复身体吧?我们猎虫队聚拢几十名天选者…只要你跟过来,几十个天选者互通有无,交换战利品,你也势必能换到你想要的血晶虫晶……呵呵,猎杀虫子只是最终目的,但是,天选者聚会才是重头戏啊,朋友,现在独行侠可不好混哟,找好一支天选者小队才是王道。”

“嗯?”

夏秋燕的一番话。倒是让李云霄有所触动。

她说的对,天选者聚会才是重头戏,李云霄必须接触更多的天选者,才有更多机会碰到更多的虫子尸块。

地球原有的毒虫,就能够拿来泡酒、防癌、祛风湿、治头痛,好处多多,甚至还有人专门养殖剧毒的蝎子蜈蚣,能卖个好价钱。

那么地底下冒出来的巨型虫子呢?

这些不属于地球的巨虫,虽然有着莫大的侵略性,却也有着无可比拟的作用和价值。它们的血液、尸块、脑核、甲片就好像是神话传说里的天材地宝、灵丹妙药。拥有着无限的可能性,有些顶级的虫子脑核,说不定能让人变成绿巨人。

李云霄毕竟是孤家寡人,力量有限。对付钢铁蜈蚣、巨盾虫、硫酸虫这些中低级还好说。但是对付高级巨虫就力有不逮。很难猎取到珍贵的尸块。

“唔……老是当独行侠也不是办法…或许我也该趁着这次机会,多结识一些天选者,起码也能有个照应……”

天选者凭借强大的战斗力。通常都能杀死虫子,获得各种各样的虫子尸体碎片,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李云霄用一朵续命冰晶花也许只能换十来颗血晶,但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能找人换到几十颗紫血晶。

紫血晶并非脑结晶,而是中级虫子紫金甲虫的脑血瘤,这种虫子战力不强,只有犀牛那么大,不难对付,所以紫血晶的产量也就不会低。

但紫血晶的本质是脑血瘤,是带有慢性毒素的,所以别看紫血晶的功效跟血晶差不多,实际上鲜少有人敢用,所以紫血晶的价值远低于普通血晶。

然而这一切对于李云霄而言都不是事。

毒?

他左手里的幼龙拥有超强大的解毒能力,紫血晶的慢性毒素又算得了什么?根本没法给他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

除了紫血晶之外……还有着其他同样能够恢复血气,却也带有毒素的黄血晶、黑血晶、蓝血晶……有些带色血晶的药用价值还远在普通血晶之上,但它们或多或少带有副作用,什么中毒啊,麻痹啊,昏睡啊,所以带色血晶的价格低得令人咋舌!

想到这里,李云霄顿时豁然开朗,妈的干嘛还傻乎乎地杀蜈蚣啊,这效率慢的不能忍,还是早点找天选者换东西吧。

“那好,算我一个也成,不过……事后只分一朵续命冰晶花是不是太少了?”李云霄沉吟着道。

夏秋燕笑道:“一朵只是保底,出力越多,分到的东西就越多,呵呵,一头续命蜘蛛背脊上可是长着上百朵花呢,此外它的毒牙、甲壳、唾液、血肉也都价值不低……朋友,你若是出力够多,头筹自然是你的呗,放心,咱们公平合作,不会亏待你的。”

李云霄点点头,这对三十出头的男女言辞态度都不错,给人一种很靠谱的感觉。

赵广陌咧嘴道:“朋友,你点头可算你答应了哈……那你先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李云霄,算是个变异狂战士吧…”

夏秋燕上下打量了一眼李云霄:“战斗力如何?”

李云霄平静道:“只能算一般…勉强能与两头巨盾虫正面肉搏…”

夏秋燕和赵广陌对视一眼,均能从彼此眼中看到一丝失望。

只能应付两头巨盾虫?

那就是三流的天选者水平,战力有限,只能用来凑数了,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多一个三流天选者起码也多一份保障嘛。

“唔…朋友,你力量是差了点…但没关系,好好听指挥,也能发挥出至为关键的作用,来,跟我们走,去营地集合。”

赵广陌掩饰着眼底下的一丝失落,拍拍李云霄肩膀,叹了口气便带他走。

但其实他们没料到,李云霄的左臂金刚不坏,无物能破,对虫子更是有着奇异的克制作用,所以别看李云霄现在气血不足战力大打折扣,实际上,六成状态的李云霄可不比二流天选者来得差!

……

一个废弃的体育场内——

人头攒动,三三两两地聚拢了数十人,每个人都精神饱满,目光凌厉,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高山压顶般的气息,更带有一种强烈的自信,不用想也知道,他们全部都是天选者。

而李云霄也位列其中。

这个废弃的体育场其实还有许多崭新的设备,跑步机、乒乓球台、室内篮球场一应俱全,只可惜,最近的几场地震,已经把这个体育场震得面目全非,墙壁都塌了几块,更别说铝材天花板也被镂空,以至于体育场内满是积水厚冰。

地上还有不少划痕、爪印,更残存着淡淡的腥臭味,不用想也知道,这里曾经蛰伏着大量虫子,只不过面对几十名天选者的攻击,再多的虫子也得跪。

李云霄暗暗观察,这里的每一个天选者都不是泛泛之辈,尽管还是以三流的居多,却也不乏二流,尤其是这些天选者的战斗经验还很丰富,显然是对自己的力量掌握得相当好。

赵广陌指了指不远处那个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啃着黑狗肉的胡须大汉,低声介绍道:“云霄小兄弟,看到那边的壮汉了……呵呵,瞧他一身膨胀到爆炸的肌肉,你就该知道他也是个狂战士,他名叫陆沉,性情暴躁,以前是个杀猪的屠户,不过他的战斗力在我们猎虫小队里数一数二,无人敢惹,你也尽量别跟他打交道,能回避则回避,这个人是蛮不讲理的,脑袋里也长着肌肉,能够活生生地把一头巨盾虫给拦腰抱断……”

李云霄眼皮一跳,轻叹一声:“哦?力气这么大?”

巨盾虫的甲壳比钢铁还坚硬,想要将其拦腰抱断,那力气还不超过万斤?

“呵呵…没你想的那么大,那头巨盾虫是半死不活的那种……不过也足以说明陆沉的蛮力有多大,他越是受伤沉重就越是狂暴,越是狂暴,打起来就越是不要命,蛮力相当惊人…”

说罢,赵广陌又指了指不远处,一个吞云吐雾的颓废中年男子,依旧压低声音道:

“看到那头发半秃,嘴里叼烟的老男人了吧?他叫罗斌,你也别小瞧他形象邋遢……其实他是我们猎虫小队的主攻手,一手控火能力相当霸道,尤其是他还能控制火焰层层迭爆,连连炸开,就像是火焰炮台一样猛烈……不过,他终日沉浸在烟酒之中,意志消沉,哎,怪只怪他那即将分娩的老婆死的太惨,我听说……他拼命赶到孕妇医院的时候,看到比他小了二十岁的老婆整个肚子连着婴儿都被咬成烂泥,婴儿的断肢还挂在虫子嘴边……受了这么大的刺激,其实罗斌早就不想活了,他唯一活下去的动力,就是死之前多杀几头虫子……”

李云霄不由得多看了几眼那个邋遢中年人,其实像这种被虫子害得家破人亡的复仇者大有人在,他们把生死看得很淡,必要的时候,会豁尽一切地跟虫子同归于尽,就连李云霄都得佩服这种人的勇气。

“那边瘦得跟竹竿似的高个,名叫鲁鸿云,你别看他很消瘦,其实他觉醒的力量跟猿人、猴子差不多…所以他的动作异常灵活,速度也快得可怕,算是我们猎虫队的斥候,一旦打起来,他身上还会冒出猴子一般的毛发来,呵呵,说来好笑,他以前是动物园的饲养员,一家三口都很喜欢动物,这大概也是他为何会觉醒这种力量的原因之一吧……只可惜,听说他的妻儿被硫酸虫腐蚀成一滩尸水……”

“那边的年轻小伙,是个念力师,隔着数十米,都能用念力将一台摩托车举起,更别说他还能用念力来禁锢虫子行动,还有念力防护墙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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