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寒流来袭。
天细雨裹挟着北风,让人不寒而栗。
路上来往行人,大多已经穿上了军大衣。
徐嫣然穿着一件毛呢风衣,从车上走了下来,对着站在路边发呆的李存希喊道:“你愣着干嘛,怪冷的,赶紧进餐厅呀。”
“恩。”
李存希目光从街上行人移开。
八十年代初,人们物质刚刚得到满足不久,对于冬装的要求,主要以御寒为主。
而军大衣优点多,耐造,御寒,造价便宜,在整个八九十年代,属于冬天当之无愧的c位,尤其是在八十年代中期,八五式军大衣出来之后,其类似风衣的款式,很快流行起来,精神小伙,知识分子,达官显贵,乡野村夫,几乎不分阶级的都喜欢穿军大衣,也以穿军大衣为美。
所以大部分国营厂,到了冬天,就以生产军大衣为主。
生产的厂家多,那就意味着竞争激烈。
想要从中获取利润,难上加难。
所以他的服装品牌,就不跟着卷了,主打差异化经营,保持品牌中高端定位。
他已经提前俩月,联系了一家魔都制衣厂,定制了一批风衣和皮衣,搭配着其他服装一起销售。
除此之外,他让人四处收集鹅绒和鸭绒,用最原始的方式,人工清洗,晾晒,蒸煮,再用的确良,也就是后世所谓羽绒服常用的tc面料,制作成羽绒服。
但由于原材料供应不足,羽绒服数量不会太多,售价也不会太便宜。
进入餐厅后,瞬间暖和起来了。
徐嫣然立马脱下大衣,露出一件单薄的酒红色连衣裙,十分显身材。
李存希抬头扫了一圈。
大厅内原本错落有致的桌子,几乎被清走了,只留下部分桌子,拼成一张贯穿整个餐厅的长桌,上面摆放着各种精致的吃食,身穿小礼服的服务员,端着酒水,游走在人群中。
徐嫣然以为李存希不懂,于是低声解释:“这是自助性质的酒会,你可以随便拿,随便吃,但吃相也不要太难看了,今天来的人,除了部分官二代,几乎都是在国外有头有脸的华侨。”
“哦。”
李存希应了一声。
这时,一个年约三十的女性朝着徐嫣然招了招手。
“二哥没来,我得代表徐氏应酬一些关系,你自己找个角落待着吧,等皮尔卡丹来了,我会找机会帮你引荐的。”
徐嫣然叮嘱了一句,便笑着走向女人。
李存希竟也跟了上去。
徐嫣然赶忙说道:“你别在这儿给我捣乱,赶紧走开。”
李存希却好似没听见,还是跟了上前。
徐嫣然那个恨呐,但已经快要走到朋友身边了,只能忍着怒,先笑着朝朋友伸出手:“孙瑶姐,好久不见了。”
孙瑶笑道:“呵呵,上次见面还是在香江吧,当时你还是个小姑娘呢,没想到一眨眼就成了亭亭玉立的大美人了。”
“哎呀,你就别夸我了,我会害羞的。”
徐嫣然娇笑不已。
孙瑶又把目光落到李存希身上,一脸玩味道:“没想到你和嫣然也认识。”
“她是我老婆闺蜜。”
李存希无奈道。
只看眼神就知道这女人想岔了。
“你们俩认识?”
徐嫣然讶异至极。
这个孙瑶论家世,可不比徐氏差多少。
“朋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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