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知道不是我们娇娇。”女人立即道:“你个死丫头,不好好干活,瞎跑什么,还敢打坏别人的东西。”
妇人冷笑,鼻孔朝天的伸出手:“我不管你们到底谁弄坏的,反正是你们家的人,二十块,赔钱!”
“什么?”
男人惊讶写在脸上。
初筝算是明白了。
这个时代应该不是熟悉的现代。
估计得往前推几十年,二十块钱还是笔大钱。
“那是稀罕物,你以为是什么东西,买都买不到的,二十都是看在咱们是亲戚的份上。”妇人鄙夷的翻个白眼。
“二十你抢钱呢!”
女人又炸了。
“我抢钱?你这话说得真是搞笑,这价你去外面问,我有没有多要你的!”
“什么破玩意值二十块?”
“你自己见识少,就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你说谁见识少?!”
两人再次吵起来,最后上升到动手的地步。
眼看场面失控,围观的人这才七手八脚的将她们分开。
女人被人架着,脚还不安分的往那边踹:“没钱,我告诉你,我家没钱!!”
初筝趁这群人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偷偷从后面溜了。
她现在很懵。
不溜等着打人吗?
初筝所处的地方应该是个村子,就六七十年代那种村子,到处都透着破旧。
大写的‘穷’。
此时大家都去看热闹,地里都冷冷清清的。
初筝先找个地方接收记忆。
-
原主姓凌。
原主的母亲死得早,父亲很快又娶一个女人,这女人生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因为是后妈,原主的生活可想而知。
小时候还稍微好一点,原主能干活以后,就被压榨得不像样子。
在外面累得不行,回来还不能休息,还得干活。
总之一个字——惨。
后妈强势,父亲性格懦弱,被管得死死的。
所以这个家里,后妈说了算。
就算虐待原主,在这样的环境下,也没人说什么,顶多觉得她可怜。
大家自己都吃不饱饭,谁有空管别人家的事。
后来原主和村里的一个知青谈了恋爱。
本以为只要能嫁给这个知青,她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谁知道她那个妹妹,撺掇后妈将原主嫁给隔壁村的一个男人。
原主打听到那人不是什么好人,年纪还大。
后妈拿了对方的钱,相当于把她卖了。
原主不肯去,对方就直接上门抢人,和她谈恋爱的那个知青面对这些人,连面都不敢露。
后来原主听说知青和她那个妹妹在一起了。
原主那个时候才知道,她妹妹就是看上这个知青,才撺掇后妈将她嫁给那个流氓。
原主此时知道也没什么用。
后来恢复高考,知青可以返乡,两人一起出去过得红红火火的,小日子蜜里调油,成为村里最先富裕的。
而原主嫁的那个人,喜欢喝酒,喝完酒就打人。
原主身上的伤就没好过。
最后原主实在受不了,趁那个人喝醉的时候,连同那人和自己,一把火烧了。
*
背景物价设定什么的都是虚构,瞎几把写的,不要代入历史现实。
谢谢。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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