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春觉得自己已经够低调了,可她却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有多么的凡尔赛。
用红烧肉的肉汤来炒百菜。
或者说用这肉汤来下面条儿。
在这个年代,能用猪油炒白菜,那都得是贵客来了才行。
至于吃面条子。
不过年过节的,你凭什么吃面条啊?
还用红烧肉的肉汤来煮?
你咋不上天呢?
“放心吧,我肯定会成全你这个愿望,只不过先吃一口,尝尝口感怎么样。这样你在以后做红烧肉的时候才会印象深刻。”
刘洪昌这么说,傻春这才开始下筷子夹起一块儿红烧肉。
因为这红烧肉是刘洪昌买的。
刘洪昌还用买肉吗?
他直接在自己的农场里屠宰一头就行了。
特意从这200斤的猪肉里选出来了两斤精品五花。
每一块红烧肉都是由残层肥瘦相见的。猪肉条做成的。
每一块都有大拇手指头粗细长短。
傻准儿看着这拇指粗细的红烧肉,甚至在脑海里记下了它的长度以及粗细。
系统割出来的红烧肉都是四四方方的,不能用粗细来说了,只能用面积跟体积来形容。
“你别光注意它的粗细长短,你也得注意一下它的韧劲跟口感。”
刘洪昌道:“最好吃的红烧肉需要做到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可惜啊,我手头上没有梅干菜。不然的话可以来个梅菜扣肉。把红烧肉切成长。方体的长条儿,然后再放上一把梅干菜做出来的梅菜扣肉。才叫好吃。”
刘洪昌一脸享受地摇头晃脑。
刘洪昌只是无意之间说了一句话,可傻春儿却记在了心上。
好像附近的一个老友家里就自己做了梅干菜,也许可以让这位叔叔捎一点儿过来。
当作我给师父的礼物。
傻春儿把这也写在了自己的小本本儿上。
观察了很大一会儿,直到红烧肉都快凉了,这才轻轻地放进嘴里,果然跟刘洪昌说得一样,入口即化,肥而不腻。
让人吃了还想吃?
可是当他睁开眼,拿着筷子犹豫不决的时候,刘洪昌说道:“吃吧,这么一饭盒红烧肉,我自己也吃不完,能吃多少吃多少,只有会吃才会做菜,如果你连吃都不会吃,还怎么做菜呢?”
傻春一听,哎,似乎是这个道理,于是又夹起一块红烧肉吃起来。
不过她毕竟是傻春儿,而不是秦淮茹。
秦淮茹看到好吃的,直接打包就拿回自己的家。
你养大了她的三个孩子,她却直接给你来一个无视。
“师父,我已经吃饱了,留下来的您吃吧。”
傻春儿直接把饭盒往刘洪昌那边推了推。
刘洪昌也是吃了几块就不吃了。
红烧肉这种东西,你吃第一块的时候,那叫一个好吃。
当你吃第二块的时候,不错。
第三块,还可以。
当你吃第四块、第五块的时候,就变得很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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