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我选择了汉语言文学这个专业。
因为他,毕业后我选择成为一名编辑。
说来也巧。
我刚当编辑没两天,就收到了一份投稿。
阅读时,我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他。
那样的语言节奏,那样的写作习惯,是他没错了。
我甚至特意去问了他这件事。
他好像也有些惊讶,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我说,刚好看到过他之前写的书。
其实,我已经看了他的书五年了。
可是我却没有告诉他这件事。
这一次没有告诉,以后便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成为了他的编辑,陪着他一步步走向神坛。
我将喜欢这件事隐藏的很好,以致于我差点忘了自己的五年是怎样度过的。
身边的朋友总是说,我不是真的喜欢他,我只是在找一个感情寄托。
可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感情寄托的。
只有他,我只要他。
不过,他终究不属于我。
毫不夸张的说,我是第一个知道他恋爱的人。
那段时间,他的文字都变得甜蜜极了。
虽然看起来跟之前并没有太大差异,可是我就是能读懂其中的不同。
他恋爱了。
我有些失落,却也终究什么都没有说。
我无能为力。
一个连喜欢都不敢说出口的人,又怎么去表达自己的伤心呢?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失恋了。
可是我却没有觉得开心。
因为我在他的文字里读到了悲伤。
他的封神之作是在失恋后写下的那本书。
可能是有感而发,他的故事触动了很多人的心。
新书就这样爆红了。
我崇拜了五年的神。终于走上了神坛。
可是他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开心。
我竭尽全力安慰他,可是起到的效果似乎并不大。
他应该是真的很爱那个女人吧。
第一次见到茶茶,是在商场里。
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眼里有光的他。
他看着她,眼神那样的温柔,又装满了爱意。
这才是爱一个人应该有的样子。
茶茶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她很温柔,也很漂亮。
坦白来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生。
她像太阳一样,照亮了他灰暗的人生。
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时,是那样的般配。
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的哭了。
隐忍了这许多年的感情,突然这一瞬间全部都迸发出来了。
我喜欢他,就像是新酿的酒,随着时间的逝去一点点发酵,香味逐渐浓郁。
我懂他文字里的情绪,懂他想要表达的一切。
可是我却不懂该如何去爱他。
我以为,我的守护是最好的爱。
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一个如阳光般的女孩,温暖了他的全世界。
那一刻,我输的很彻底。
或许很多人不理解我的爱,但这就是我全部的青春。
今天,我要在此画上一个不那么圆满的句号。
再见,宋煜。
再见,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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