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议政厅。
翟汝文说道:“前朝宽待士人,致使官员贪赃者多,新朝确实应该施以峻法。但《大明律》过于严峻,且不讲情理。”
“就拿徐敷言的三个儿子来讲,他们并未分家。长子和次子都是清官,督察院和刑部反复调查,也只查到他们收了些礼品。按照《大明律》,三子犯了大罪,以户籍册来连坐,这两个清廉的兄长也要流放。”
“请问官家和太子,无端流放两位清廉官员,这是英明君王该做的事吗?”
“如果一直这样施行法令,则大明官场风声鹤唳,就连清官都害怕被家人牵连。会不会起到反效果呢?反正自己政绩再好,反正自己为官清廉,也有可能被连坐杀头流放。那索性就尸位素餐,甚至赶紧贪污享受。”
“好的法律,不该把好人也逼成坏人!”
“好的法律也不该让守法者为难。”
“好的法律,还要合情合理,才能易于执行。”
“且拿前宋来说,为防止官员盘剥百姓,不准官员在城内外购买日用品。一个县令想要守法,就连买一只毛笔,都不能在县城里买,必须派仆人去小镇上买。这样的法律有谁遵从?敢问太子殿下,你在前朝做太守时,可遵从了这条法令?”
朱铭没有立即回答,他也意识到《大明律》有问题。
宋代的科举太过儿戏,又恩荫者众多,一族之中可能十多人做官,而大明开国又接纳了这些人。
如果连坐家族,一旦出现大案,会搞得全国官场震荡。
所以朱铭才修改《大明律》,按户口本进行连坐。
否则的话,徐敷言和两个亲兄弟全是官,他们的儿子又有八個品官。一个不当官的儿子犯事,把八个品官都连坐进来,跟暴君有啥区别?天下士人不闹起来才怪!
现在改为按户口本连坐,遇到大案还是有同样问题。
徐敷言是开国功臣,两个儿子也是地方大员。父子三人都没贪,因为一个没做官混蛋,却全部牵连进去合理吗?
即便追究责任,也是徐敷言本人担责,因为小儿子是打着父亲的旗号在捞钱。
这跟徐敷言远离京城的长子、次子何干?
朱铭扭头看向老爸。
朱国祥说:“你自己决定。”
朱铭思索良久,说道:
“刑部尚书徐敷言罢免其所有官职,剥夺出身以来文字,收回开国时赏赐的屋宅和土地。”
“徐敷言那混蛋小儿子,斩立决!”
“按照审问出来的赃款数额,处以五倍之罚金,这笔钱由徐敷言来缴纳。”
“徐敷言的长子与次子,勒令致仕归乡,他们的儿孙可以科举。但那小儿子的儿孙三代之内不得科举!”
“谁还有异议?”
众臣面面相觑,他们还是觉得处罚过重。
这可是尚书级别的从龙功臣啊,勒令退休就可以了。居然罢免所有官职,剥夺出身文字,简直不留半点情面。
但没有人再出言反对,因为太子已经做出让步。
如果站在徐敷言长子和次子的角度,他们两个是真冤啊。勤勤恳恳为朝廷做事,也没贪什么银子,莫名其妙就丢官了。
至于徐敷言本人,则是活该,谁让他教子不严?
而且连刑部大印都看管不好!
萧楚问道:“徐家这样判决,那其他犯官呢?”
“皆照此处置,”朱铭强调道,“但凡是在同一户籍册的,有一人犯了重罪,余者全部罢官不用。就算已经分户,儿子犯了重罪,当爹的也要罢官!”
众臣皆表情缓和了许多,不再那么忧心忡忡。
这样修改《大明律》之后,今年的大案能少流放很多人。
其实一样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大明到了衰退期,有一个叫王安石的官员着手改革。《大明律》就会成为守旧派的工具,他们千方百计诱导王安石的儿子犯重罪,然后依据法律把王安石给搞得罢官。
把官场的腐败风气刹住以后,未来《大明律》还得改。
除了谋反、谋逆等大罪,不能随便连坐。一人犯事一人当,该杀头杀头,该流放流放,胡乱牵连是要出问题的。
“再说说李邦彦吧。”朱国祥道。
朱铭说道:“他家还不一样。他在京的两个儿子,还有在外做官的几个儿子,全都被查出来为非作歹。那几个儿子,该杀头杀头,该流放流放,家属也一并连坐流放。”
“至于李邦彦本人,罢免所有职务,收回所有赏赐,剥夺出身文字。抄家时给他留十万贯,让他夫妻俩回乡养老。”
听到如此处罚,就连跟李邦彦有仇的,都觉得朱太子过于冷血。
李邦彦好歹也算开国功臣,结果儿子全被杀头或流放。除了李邦彦夫妻俩,其余家人也要流放。
他的官身也被剥夺了,什么荣誉都不剩。
留十万贯养老有啥用?
李邦彦在宋朝就贪了至少百万贯,现在被抄家抄得只剩十万贯,妥妥的赔本买卖啊!
朱铭偏袒武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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