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上一次轮回一样,这一次叶穹依旧选择了雷属性附魔匕首作为自己的武器。
与铁匠交谈过后的奇瑰,匆匆跑至叶穹的面前,开口道:
“老板,接下来去哪?我倒是知道不少冠名者异兽的巢穴...”
“这事先不急,我先问你,知不知道血荆花和百战之剑。”
叶穹与奇瑰行走于街道之上,无肉者与魔物的组合引得路人连连侧目。
听到这个问题,奇瑰只是思考了一阵,就做出了回答:
“百战之剑倒是好找,辛格那老东西手上就有一把,这剑顾名思义,便是战士历经百战过后手中的佩剑。
其剑身缠绕着战场之上的煞气与死去之人的血气。
但是我估计他是不会卖的,就算要卖,价格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毕竟百战之剑很是稀有,单单经历上百次战役不损坏这个条件,就难倒了绝大多数人。
更别说还要在战场中不断汲取煞气与血气。
能够达成这两个条件的,无一例外均是强者,手中之剑,又怎么会轻易出手呢?
也正因如此,百战之剑很是稀有,几乎在市面上就没见过人售卖,辛格那家伙也是废了好大力气才从熟人那里买到了一把充当门面。”
听到这话,叶穹也是不急着出城寻找那特殊山鬼,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了下去。
接着询问道:“那血荆花呢?这东西怎么入手,难度大吗?”
“这东西说难也不难,说简单却也是不简单。
血荆花是由战场之血浇灌而成,只要随意找到一处战场,大多都能够找到。
但之所以说不简单,是因为血荆花存活的时间极短,左不过一两个小时左右,根本保存不下来。”
“你的意思是?”
“老板,你要知道,早在两百年前,信仰圣光的那群家伙就已经逃到荒海对岸去了。
在七大鬼神的管辖之下,七座城市互相也不会爆发战争。”
听到这里,叶穹已经明白了奇瑰的意思。
想要获取血荆花只有两种方法,一,运气好,及时赶到一处战场采摘,这个过程一定要快,否则血荆花就会凋零。
听奇瑰的意思,想要通过这种方法入手,难度极大。
七座城市都已经接近两百年没有爆发战争了,可见七大鬼神不希望爆发内乱。
除非叶穹运气极其逆天,否则第一种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第二种则是主动引发一场战争,这也是叶穹更为希望采取的方法。
等待战争降临,太过于被动,运气成分极大。
主动引发战争,则一切的主动权都在他的手中。
至于人选他已经选定好了,藏在魔都中的序列搜捕团与鬼神教会,不就是很好的对象吗?
反正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鬼神教会对序列搜捕团的态度是怎么样的?”
“不怎么样,老板,你四处走一走就知道了,搜捕团头领的通缉令贴得满城都是。”
回忆起上一次轮回的细节,叶穹接着询问道:
“搜捕团里面有没有能力与蛇有关的人?”
“蛇?”
奇瑰微微愣住,似在思考,还没有多久,就拍了下脑袋,说道:
“我想起来了,老板你说的是白蛇吧?”
说完这句话,朝着北方向的石柱跑去,叶穹见状,也是连忙跟了上去。
朝石柱望去,有一张通缉令被张贴在了那里。
通缉令之上是一身体遍布蛇鳞的白发男子,黑色的竖瞳格外显眼。
底下写着有关他的信息,叶穹念了出来:
“白蛇,序列搜捕团头领之一,拥有序列152号衔尾蛇的能力,最后一次出没于雾城,目的不详。”
这个名为白蛇的男子悬赏金额极高,生死不论,只要将其带至鬼神教会,都能拿到上百万金币。
除此之外,还能令鬼神教会主教亲自举行一场升华仪式,去除移植器官过后的后遗症。
异兽器官乃至魔法武器,只要是你想要的,鬼神教会都能够提供。
看得出来,鬼神教会对于序搜捕团的抓捕,极为上心。
一旦真的将这个名为白蛇的男子拿下,得到的不单单是物质上的回报,社会地位上也是会有所提升的。
身旁的奇瑰带着希冀的眼神看着叶穹,开口道:
“老板,我看你的意思是,有关于他的情报?”
奇瑰并不蠢,单单凭借叶穹刚刚所说,还有脸上的神情,就推断出他掌握了白蛇的情报。
令他没有想到的却是,叶穹只是摇了摇头,回答道:“我没有见过他。”
这句话倒是实话,这个名为白蛇的男子,与他在城外看到的六名刺客的相貌截然不同。
单单那极具特征的白发与蛇鳞,只要见过,叶穹就不可能对他没有印象。
不过那竖瞳嘛,倒是有点印象,为首的那个刺客右眼就是竖瞳,还有他所使用的能力,同样与白蛇有关。
不出意外的话,这六个刺客应当就是白蛇派出来追杀他的人。
之所以没有跟奇瑰全盘托出,纯粹是因为他觉得没必要。
他可没有忘记,奇瑰最开始搭讪的目的是转手将他卖了。
别看现在很是忠诚的样子,但有朝一日获得利益远远超过风险之时,奇瑰多半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卖了。
毕竟通缉令上面所说的升华仪式,很是显眼啊。
见叶穹远去,奇瑰也是连忙跟上,刚刚叶穹所说,他自然是一万个不相信。
但他们横竖只不过才认识了半天不到,对方不信任自己很是正常。
“老板,老板,你等等我。”
眼见着叶穹越走越快,他也是忍不住出声挽留,随后快步跟了上去。
也得亏猫人的速度极快,不到片刻,就来至了叶穹的身旁。
看着身旁的棕色猫人,叶穹问出了自己最后一个问题:“1612年,天启帝国发生了什么?”
圣坎儿城是魔都的前身,按理来说,奇瑰作为这里的地头蛇,理应知道点什么才是。
但结果却是让他失望了。
奇瑰先是沉思了片刻,随后才摇了摇头,回答道:
“老板,你的意思是,1612年天启帝国有大事发生?
可能是我见识少吧,这方面我还真不知道。”
“那乔治大帝与阿贝雷主教呢?他们怎么样了。”
“乔治大帝是天启帝国的国王,这个我还算是有点印象,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寿终正寝,继承人好像是叫做...
什么来着?
我想起来了,叫拉斐尔来着,她的名气也是极大,天启帝国第一任女皇,同时还是这个帝国的最后一任国王。
至于阿贝雷主教,老板,这个我倒是没有什么印象,可能没什么名气?”
奇瑰能够知道这么多,也算是出乎叶穹的意料了。
毕竟在魔都里面,无论是人类亦或者魔物,都不怎么学习,他们更多的是用拳头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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