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盗窃案结束(1 / 2)

既然已经掌握了嫌犯的面貌特征,那么接下来就好办了。

只要嫌犯还在新安市内,那么距离抓捕归案也不远了,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

程副所长将那几张比较清晰的监控画面分享给了夏洁与韩晨。

给夏洁是因为她不久前还去户籍科的档案室帮过忙。

帮忙整理资料的途中自然免不了进行翻看。

这个时候是让夏洁回想一下,在整理的过程中有没有看到过跟此人相像的形象。

如果夏洁正好碰巧看过并还有相关印象的话,就可以减少一些无效侦查,为案情提供一个更快捷的破案路线。

至于韩晨这边,程所就两个字。

随缘。

程所只知道早上韩晨无事做的时候,往所里逛了一圈。

韩晨逛的这一圈中,就进过户籍档案室一小段时间。

当然程所并没有把全部的重担压在两名实习生的身上,所里也有其户籍科的民警在进行这项工作。

所以,韩晨和夏洁两人能成就成,不能成也没关系。

要是能成了,那就是意外之喜。

如果两人对嫌犯并无记忆点也没关系,所里还有人可以兜底。

同时,这也是程副所长对夏洁和韩晨的一个小考察。

这个考察只是程副所长的个人行为,作用是观察两人适合的职业方向。

警察也是分属性的,分警种的。

程副所长此举也只是按理说也没问题。

因为选择通常大于努力。

如果此举能帮助二人选择一个对的方向,那才是对两人的负责。

“我知道了。”

“我可能知道了。”

韩晨和夏洁只是思索了片刻,便得出了答案。

两人几乎同时对其做出反应,时间相差不大。

硬要说的话,可能韩晨开口的时候更加干脆利落一点,心里很有底气。

夏洁虽然有些印象,但是并不是很确定。

程副所长本来也是临时起意,并不抱多大希望。

结果没想到还真有意外之喜,于是开始询问两人所知的情况。

对了下双方的信息,发现他俩都指向了同一个人。

于是程副所长立即把韩晨夏洁所说的这个人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并决定立刻对其展开行动。

有目标之后,剩下的就是找人了。

于是又过去了一个半小时,这次找人行动就结束了。

嫌疑人周某被带到所里的时候一开始还死不承认。

然后韩晨等人就开始列出证据了。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周某的嘴就变得没这么硬了。

周某本来以为跟以往一样,拿点小钱就走了,警察也没时间和精力来处理。

虽然这是周某第一次落网,但是并不代表这是第一次作案。

相反,韩晨通过罪恶雷达得知,周某其实是一位惯犯。

周某除了本次入室盗窃之外,还经常从事偷钱包、偷手机、偷电车电瓶。

也许平时偷电瓶习惯了,于是想玩点更刺激的。

结果得偿所愿了,确实挺刺激的。

直接把自己玩进去了。

“为什么要偷东西呢?找份工作养活自己不好吗?”夏洁在审讯室里对周某的行为表示无法理解。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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