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求婚秦天是花了很大心思的。
求婚的地点就选在庞相东老婆开的餐厅——启月会馆,位于北山街依山而建的一栋民国时期的老庄园,环境优雅,品位高端。
庞相东老婆叫齐玥,杭州本地大妞,大他们三岁,大气、干练、豪爽,绝对的大嫂风范,一听秦天要在她这求婚,二话不说就决定把最好的小院留给他,并举全店之力配合他的计划。
秦天当然不是因为贪图免费才选择她那儿的,主要是她餐厅的格局和风格绝对是伍夏兰喜欢的那种。
金睿说……靠,又是金睿说!不过他好像说的都蛮有道理的!他说男人在关键时刻一定得有气魄,要整就整大点、整到位!
好吧!秦天听从他的建议,还真特么花了一万多大洋请了一支国风乐队。
他还说求婚的钻戒一定得大点……
谁说求婚必须用钻戒了?这点秦天没听他的——求婚礼物他早就准备好了,还是特意定制的。
不过当他拿出一对金灿灿的大雁时,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你看我,我看你,明显是在纳闷:这东西是求婚礼物?
秦天得意地说:“嗨嗨……这你们就不懂了吧?这是古代纳采时的奠雁之礼,相当于现在的求婚的礼物。”
“切!”金睿听明白后切了一声,“你也知道那是古代求婚的礼物?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女孩子喜欢钻戒,懂?”
庞相东掂量着两只金雁说:“我说你这俩金疙瘩能值两个大钻戒了吧?万一你家兰兰不喜欢,你这两金疙瘩就砸自己手里了啊!”
金睿干脆劝秦天:“要我说,时间还来得及,要不你赶紧退了重新买个钻戒吧!”
好像谁都不太看好他的求婚礼物。
但秦天相当笃定:“你们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家丫头肯定会喜欢的!”
齐玥心思玲珑,使眼色示意他们别给人泼凉水,然后以切身感受来支持秦天:
“要说这个,我最有发言权。我觉得:只要是用心准备的礼物,我们女生肯定会喜欢!
金睿女朋友淳玉琼会意后,附和说:“我也觉得挺好的呀,有新意、还贵重,我要是兰兰,肯定会非常喜欢!”
“两个嫂子说话听着就舒服!”秦天嘻笑道:“要说,还是嫂子好!好吃不过......饺子!”
淳玉琼愣了一下,“吃饺子?”
金睿笑骂道:“你小子是无差别打击啊!”
齐玥笑了笑,说:“好了,都别贫了。金睿,咱们全力配合秦天的计划就行。秦天,你快去宋城吧,别让兰兰等急了!”
今天求婚秦天是瞒着伍夏兰的,而且是从宋城的角色扮演就悄无声息地开始了,秦天要给她一个超级浪漫的、非同寻常的惊喜。
跟伍夏兰汇合后,俩人又像往常一样,换上汉服,扮演一对宋朝的小夫妻,逛起了宋城。
“官人,您身上的衫袍又破了两处,奴家想给您添件新薄衫。”
“回家你给缝几针,还能穿些时日,倒是你该添置件罗裙了。娘子,东街新开了家成衣店,我带你去瞧一件。”
“官人,您是读书人,穿补丁衣服成何体统?我一个妇道人家……”
“怎么?老公说话你都不听了?”
“官人……息怒!奴家听你的就是了……”
……
今天他俩的剧情是:一对家境贫寒的小夫妻,虽然只有买一件衣服的钱,却都一心想买给对方……相敬相爱吧!
每次都有新剧情,俩人玩得能不爽吗?
只是官人、娘子、老公各种称呼不古不今、不伦不类,剧情也简单粗狂,乍一听还有些做作与幼稚,跟小孩过家家似的。
起初,秦天确实觉得很幼稚做作,目光躲躲闪闪的,声音压得轻轻的,一点儿都放不开,生怕招来别人的目光和嘲笑。
直到后来,扮演的次数多了,习惯了,他也能泰然处之,继而乐在其中了。
而从始至终,伍夏兰则要自然很多,那种感觉仿佛就像本色出演、就像本该如此,丝毫察觉不出她有一丝一毫做作的痕迹。
身处宋城这样复古的环境,秦天恍惚觉得她原本就是一个宋朝的女子!
“本来就是嘛!自己不是早就相信她能穿越了吗?或许现在,她的灵魂正在穿越,正在南宋的临安经历类似的事情。还是说……她体内装着的就是她老祖奶奶的灵魂?管她呢!不管她是否穿越、不管灵魂是谁,只要她是爱自己的伍夏兰……就够了!”
每次在宋城扮演夫妻,秦天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猜测、这样的疑惑和这样的自我安慰。
再想到今天的求婚,那种“得妻如此,夫欲何求”的满足与幸福,足以让所有的猜测与疑惑都统统化为乌有。
“娘子,天色已晚,不如移步启月会馆对酒赏月,如何?”
“一切听官人安排。”
“娘子,请!”
秦天弯起胳膊,伍夏兰微微一笑,上前挽住了他胳膊。
“官人,先请!”
秦天也笑了,他要的就是人在戏中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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