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青玉案.元夕(2 / 2)

时间真的紧张,因为高远以为还有时间可以让他磨蹭,结果没想到突然下了通知,明天就要出发远征,所以,他现在不得不抓紧时间跑来一趟,见过洛星雨之后再赶快回去。

洛星雨已经知道结局是什么了,高远不可能带上她,而且她爸爸也不可能同意,但是,洛星雨真的不甘心就这样放高远走,可她又觉得不能这样缠着高远。

就在这时,有人敲了敲门,然后宋前在门外道:“抓紧时间,列车时间快到了。”

洛国栋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小高,你先走吧,我来劝她。”

洛国栋抓住了都站不稳的洛星雨,洛星雨抓着高远的胳膊,泪眼里满是绝望。

高远一刹那有些恍惚,他真的想带上洛星雨算了,可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已,最后他终于抓着洛星雨的手把自己的胳膊抽了出来。

“听话,好好学习,等我回来。”

高远转身要走,这时洛星雨在后面大吼道:“回来!你这个混蛋,你还没亲我呢!”

高远和洛国栋都有些愕然,然后高远回身,抓住了洛星雨在她嘴上狠狠的亲了上去。

虽然是离别,但终究是不好意思,高远很快后退了一步,看着洛星雨的恶狠狠的道:“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高远转身就走,他不敢看洛星雨。

洛星雨没有绝望的哭喊,她只是看着被高远关上的门,低声啜泣道:“你们不让我训练,爸,都怪你,你不让我训练。”

洛国栋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他把洛星雨放在了沙发上,拿起了水杯,递给了啜泣的洛星雨,低声道:“来喝口水,别哭了。”

洛星雨只是哭,洛国栋低声道:“别哭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听完你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洛星雨用朦胧的眼看向了洛国栋,洛国栋放下了茶杯,幽幽的道:“当年,有个穷小子,家庭条件很差,穷的连凉鞋都买不起新的,他一直穿布鞋,直到有一天,他妈妈从垃圾堆里捡到了一双凉鞋,虽然有些破损,但是烫一烫还能穿,于是他才穿上了凉鞋。

第二天到学校,有个同学很惊讶,因为他穿的凉鞋是那个同学丢掉的,很多人都在嘲笑他,只有他的同桌在安慰他。”

洛星雨抽噎着道:“那不是你吗?”

洛国栋点了点头,道:“是的,那就是我,而我的同桌也就是你妈妈。”

提起了妈妈,洛星雨楞了一下,然后她低声道:“你们以前都没说过。”

洛星雨脱掉了拖鞋,把脚放在了沙发上,环抱着双腿窝在哪里,继续听她爸爸的故事。

洛国栋说的显然是他里最珍贵,也是最深刻的记忆。

“后来,我们上了同一个初中,那时候她学习很好,而我的学习不是很好,因为我要忙着在业余时间帮妈妈做些手工挣钱补贴家用,所以我成绩比不上她,她一直是第一,而我就在第十名左右徘徊。”

“那也很好了。”

“不够好,必须更好,后来,她请我吃了冰激凌,那是我第一次吃冰激凌,奶油冰激凌,在那之前我只吃过五分钱一根的冰棍儿,因为我们家穷的给我买不起一根冰激凌,她跟我说,你得好好学习,要不然我们就上不了同一个学校了。”

洛星雨抽了抽鼻子,道:“爸,你小时候肯定很帅吧。”

“我不知道,就算很帅也没用吧,因为太穷了,穷的只有校服可以穿,理发都嫌贵,所以我就算帅应该也体现不出来吧,但是我很……喜欢她,真的很喜欢。

后来,她考上了最好的高中,我没考上,但我们还写信,一直有写信,那时候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也只能写信,她们家有电话,但我不敢给她打电话。

我就在想,虽然没能考上同一个高中,但我得和她上同一个大学,所以我就玩命的学*****的学习,虽然我真的很想去她的学校看看她,但我一次都没去过,我就发誓一定要和她考上同一个大学,否则我绝不去见她。

后来,她考上了清化,我也考上了清化,虽然不是一个系,但我确实考上了。”

洛国栋把手放在了洛星雨的头上摸了两下,微笑道:“在大学里,我正式对她发起了追求,她答应了,然后过了两年快毕业的时候,她第一次带我去了她家里,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她们家是书香世家,她父亲是有名的大画家。”

“我姥爷反对你们吗?”

洛国栋愣了一下,然后他叹了口气,低声道:“并没有,你姥爷没有那么势利,但我是自卑的,我觉得配不上她,她是那么的优秀,我始终是个追赶者,那时候结婚不讲究买车买房,可是等我们毕业的时候,我却连租房的钱都没有。”

“爸,你好傻。”

“是啊,是挺傻的,但我更愿意把这称为尊严。”

“我说的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你都清化毕业了,还怕没钱吗?名牌大学生哎,我姥爷怎么会看不上你。”

洛国栋笑了笑,他摸了摸女儿的头发,低声道:“人,就怕自卑,可自尊过了头就是自备,我还好,我没有因为觉得配不上你妈就想跟她分手,我没那么傻,但那时候都是分配制的,她毕业后分配了一个很好的工作,而我却分配到了一个快开不出工资的工程设计院,因为我学的是土木工程,我们在感情上没有分离,但是在距离上却远了,而在物质上,我跟她的差距也更大了。”

“所以说你好傻,我妈肯定不在乎这些的。”

“她不在乎,我在乎,所以我选择了辞职,你姥爷他们当时特别反对,但我还是辞职了,我开始下海经商,然后……然后我就成功了,我有钱了。”

洛国栋极是感慨,他叹了口气,道:“她特别喜欢辛弃疾,特别特别的喜欢,最喜欢的就是那首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所以你叫洛星雨,她说我的姓太好了,太合适你叫洛星雨这个名字了……”

洛国栋哽咽了起来,他仰起了头,颤声道:“一个自卑的穷小子,在高中的时候,她写信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封信就这一句话,可我知道她是喜欢我的,我发誓要给她最好的生活,最好的!谁也比不上的生活,让她爱的人谁也不能瞧不起!谁也不敢瞧不起!不能!不敢!”

洛星雨再次哭出了声,洛国栋仰着头继续讷讷道:“后来我辞职了,她父亲强烈反对我们在一起,因为他觉得我废了,我就让她等我,等着我,然后我开始玩命的赚钱,直到我成立了第一个公司,开着奔驰去她家里接她,那一刻,所有的质疑都消失了,所有的嘲笑都没了,全都没了!”

洛星雨还在哭,洛国栋低下了头,泪水终于滴了下来,然后他低声道:“可我现在才发现我迷失了,我始终没有忽略她,但我却该多陪陪她的,我好后悔,我真的好后悔把你们留在家里,在她最后的时刻,她肯定希望在身边的是我而不是司机吧……”

洛星雨放开了双腿,抱住了洛国栋,啜泣道:“不,她肯定希望你好好的,爸!”

洛国栋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他低声道:“女儿,我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一个道理,当你觉得离一个人越来越远,追不上他的脚步时,不要拉住他的手让他停下别走,而是应该加快自己的脚步去追上他,就像当年我追赶你妈妈,我除了自己赶上,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我坚信求来的爱情是虚幻的。”

“嗯。”

“我本来想,爸爸给你的条件足够好了,这天下,只有你挑选意中人的份儿,可是爱情这种东西谁说的清楚,现在财富没了意义,而高远……却变成了超人,女儿啊,他要去阿非利加,那时因为他的能力可以去,但你不能去,是因为你的能力不够,就算你真的训练了,你觉得,高远身边会缺少一个擅长射击的人吗?”

洛星雨轻轻的叹了口气,低声道:“我明白了,虽然你饶了一个大弯儿,但我明白了。”

“强留高远在你身边是不可能的,如果你真的喜欢他,至少要证明你不是那个一直需要他保护的小女孩儿才行,还有,门当户对其实很重要,你不能被人家当成拖累,所以你要努力才行,不管你能不能做到最好,至少你要努力过才行啊,当你把一切都做到了最好,才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处的机会啊。”

洛国栋很感慨,洛星雨擦了擦眼泪,抽了抽鼻子,然后她再次把涌出的眼泪擦了擦之后,低声道:“爸,我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洛国栋拍了拍洛星雨的后背,低声道:“去洗洗脸,别难受了,思念是一个挺好的动力源,也别担心高远,他一定能回来的,他说你能进科学院预科班,你也一定能进去,在他回来的时候,让他看到你的改变。”

洛星雨点了点头,然后她低声道:“可我不想当什么科学家,我还是想能在他身边,保护他!也要能保护你!”

洛国栋笑了笑,道:“好的,那就寻找合适的机会吧,既然现在的没有对付外星人的办法,那就争取找到一个能够对付外星人的办法,这才是你保护我和高远的方式。”

“我会的!”

顿了顿,洛星雨最后一次擦去了泪水,低声道:“我们一定会战胜病毒,一定能打败外星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代价坚持到了现在,既然已经看到了希望,那我们就一定能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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