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逼第一百零四日(1 / 2)

时间步入初夏,天亮的也越来越早,远处翻起鱼肚白,爆豪胜己此时还在做着美梦,而轰乡已经起床开始洗漱了。

‘看来是真的累了啊。’

金发少年转头看向小老弟的睡颜,刚刚一时不慎踢到了椅子,发出一声清脆的碰撞声,这样都没能醒来。

难怪,别看体育祭只有一天,可一路杀进决赛的爆豪胜己绝不轻松,一开始的障碍跑和骑马战就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之后连续多场的战斗个性明显使用过度了。

今天就不整他了吧。

如是想着的轰乡,准备换衣服出门了。

“恩,这是?”金发少年掏出了便服口袋里的东西,微微瞪大了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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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快看,是他!”

“看呀,没错吧!”

“挺帅的嘛。”

“从脸来说的确实是呢。”

“是哥哥还是弟弟?”

“明显是哥哥啊,啊!朝这边看过来了!”

体育祭的冠军,轰乡在镜头前赚足了风头,明明只是像平常一样走在路上,却有不少人兴奋的拉着同伴对金发少年指指点点。

轰乡对此倒没有什么不适,相反还有些怀念那种新鲜感。

对这些只是单纯好奇心作祟的群众们,金发少年暖色的眸子弯起,露出一个如沐春风的笑。

“卧槽暴击!”

“笑了笑了!对我笑了!”

“他真的好帅啊!!”

“......”

“哦?小伙子挺有朝气的啊!”

“新生的一代呢......”

“老朽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

“......”

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看来这里以后“最想嫁的英雄”又有内定的趋势呢。

轰乡从容的对民众们点头示意,在某个拐角一头钻进了一条小巷。

“以后出门要低调一点了呢,是戴个帽子还是墨镜?”他自言自语道。虽然不讨厌引人注目,但这个时间民众的新鲜性刚刚开始,体育祭大放光彩的他走在人群中无疑是自带光环的,太被瞩目了也不好。

金发少年拉上了自己卫衣的连帽,庆幸自己穿了一件有帽子的衣服。

正当轰乡将戴上帽子的手放下时,身后的小巷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和怒吼声。

回头一看,小巷的尽头出现了两个模糊的人影。

小巷很窄,也很暗,看起来很远的那一边不一会儿就能达到尽头。

“站住!混蛋!!”后一位的是一个男子,看起来很累的样子,连喊停的声音都气喘吁吁,“偷东西啊!有谁,呼、呼,帮我抓住他!”

可等那吵吵嚷嚷的声音传进轰乡的耳朵时,面前已经有一个青年模样的人呼啸而去,轰乡还本能的后退一步给青年让了路。

后知后觉的轰乡:“......”

不管了先追吧。

轰乡也迈开脚步,全身肌肉开始运动,带着兜帽的少年也随风奔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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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长发散乱的披在两肩,相泽消太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停在红绿灯口。

体育祭前后的一堆烂摊子,终于在今天早上处理完了,这几天他一直都住在学校里,身心都疲惫不堪。相泽消太打算回公寓休整一下,啊,休整的是公寓,自从敌联盟事件后他就没有回去过了,公寓里肯定都是灰了。

虽说不是一定要回去,但这么拖下去只会越来越糟糕,还是回去一趟吧,顺便打扫一下公寓。

绿灯亮了,男人踏出脚步。

十分钟后。

DATECATS里的某个靠窗座位,以个浑身散发着颓废气息的男子抱着一只猫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

“先生,请问您要点一杯喝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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