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一十七章 双花红棍的悲惨遭遇(1 / 1)

富豪大农民 米泉 1434 字 7个月前

罗三炮和他的手下是混街道的,随身一般都带着家伙的。

比如罗丛林,从来都是刀不离身。

不管什么时候,他的腰上都挂着一个刀鞘,里面装着一柄锋利无比的特种合金制作的匕首,刃口足足有十八公分长。

罗丛林曾经跟堂哥罗三炮在夺取桂花街这一带的街面掌控权的时候,用这把刀给不少人放过血。

凡是敢不听话的,敢跟堂哥罗三炮叫板的,那就是一个字干!

在罗丛林看来,不听话,给他们身上开两个窟窿,立马就听话了。

人就是那么贱!

但现在他觉得面对戴红旗和李英年两人,没必要拔刀。

对面就两个人,身材消瘦,看上去并不如何厉害!

自己这边,堂哥罗三炮不算,小黄毛他们几个也不算,单单职业打手,就有十四个。

十四对两个!还用得着动刀吗?

太抬举这小王八蛋了。

对付这种小王八蛋,用个板凳足够了。

顺便说一句,咖啡店的女老板为了在店内追求一种古典的氛围,专门找了一个做木匠的亲戚,用柞树做得实木桌椅和长板凳。

这种结实无比的实木板凳,死沉死沉的。

但是杀伤力相当惊人,未必就在刀子之下。

只要砸中了,百分之百脑袋开花。砸在身上,也是筋断骨折的下场。

都没必要砸第二下。

板凳,木棒,是罗丛林以前打架常用的武器。

罗丛林是个武侠小说迷,尤其是喜欢看已故的金老爷子的书,他非常赞同金老爷子在小说里的一句话,在高手眼里,任何趁手的东西,都能变成武器。

飞花摘叶,弹指神通!

当然他比较顺手的就是他腰上的那把花了他近五百块找一个做刀的高手定做的匕首。

匕首的材质是特种合金钢。

嗯,其实是炮钢,磨损废弃的大炮的炮管,再加上一些锰。

做成的匕首无论是韧性,坚硬度都极为突出,而且,锋利无比。

手指粗细的钢筋几刀砍断,刀刃没有半点卷的痕迹。

这把匕首,深得罗丛林喜爱。

就连睡觉,他都抱着匕首睡。

这是他信奉古龙大师说的,经常抱着武器睡,能够和匕首建立起一种难以言说的精神感应。

罗丛林觉得自己的形意拳虽然没有自己堂哥那么厉害,当也算得上是高手。

而且,打架的次数多了,他的实战经验丰富无比。

大多数人,这一辈子听说过的打架都没有他实际打过的架那么多。

真正的高手,就擅长于把手边一切趁手的东西变成致命武器。这也是罗丛林不用自己拿手的匕首,而是使用凳子的原因。

这时候,戴红旗动了。

他先是一伸手,一把抓住了李英年的衣领,顺手一提一送,就将他送到了自己的身后。

他这是防止李英年在战斗中被误伤!所以将他送到安全地方。

在他的意识中,他的身后,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紧接着,戴红旗就向前走了一步。

每个人都以为他要闪避。

战斗中这很正常,对手持着武器,自己赤手空拳,适当地闪避,这叫避其锋锐。

但罗丛林这次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戴红旗!

红旗哥根本就没闪没避对方直接砸下来的板凳的意思。

也不是说戴红旗和人交手的时候不会闪避,但那些能够逼得他闪避的人之中,肯定不包括罗丛林。

说句自大的话,作为精神力已经进阶到神级,拳术修为已经练到了罡劲后期的拳术大宗师,这个世界上能够让戴红旗闪避的人还真不怎么多。

除非对方拿着重武器!

像以前义和团所鼓吹的刀枪不入,以肉身对抗机枪和狙击枪的本事,戴红旗没有学会。

这么头铁的事情,他也不会去干。

罗丛林这样的,在红旗哥眼里,屁都不算!攻击的招数毫无章法。

戴红旗脚步前窜,迎着罗丛林的板凳就冲了上去。

“啊!”

顿时就有人惊呼出声。声音有些耳熟,戴红旗听出了是英子的声音。

嗯,这小妞到是还有些良心,居然为他担心,到是不愧他为这头出头!

戴红旗径直冲砸下来的板凳地做法,让四周围观的众人很是不解!

“我去,这家伙不会是疯了吧,这是想找死吗?”

“自己把自己的脑袋送到人家板凳下边去,难道这家伙练了铁头功么?”

但是下一刻,大家就知道自己错了。

没有人能形容戴红旗这一刻的速度,几乎像闪电似的,人影一闪,就到了罗丛林的面前。

刚才他们之间还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转眼间,就贴在了一起。

罗丛林的板凳还高高举在半空中,戴红旗的拳头,就重重砸在了罗丛林的胸腹之间。

砰!

一声沉闷的击打声响起,接着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嚎。

罗丛林整个人往反方向飞了出去,一连撞翻了两条板凳,一张咖啡桌,仰面朝天,直直地倒了下去。

身子砸在木桌子上,再慢慢软倒在地。

就此没了声息。

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再发出,呻吟声都没有。

已经翻着白眼,晕死过去了。

又是一阵惊呼。

没有人能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气势汹汹的双花红棍,居然就这么轻易地栽了,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戴红旗一拳打倒罗丛林,看都不再看他一眼,身子一转,化掌为刀,重重一掌砍在第二个冲到身前的混子脖颈之上。

这个混混打手的下场,并不比罗丛林强到哪里去。

他嘴里闷哼一声,就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仿佛一瞬间就被抽走了浑身的精气神,如同一条破麻袋般,软踏踏的了。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只不过转眼之间,冲上来的混混打手就倒了两个?这速度,这效率,也太惊人了。基本上就是零点几秒,就干掉一个。

第三个冲到面前的混混满头的绿毛,耳朵上还挂了一排耳钉,相当地辣眼睛。

此刻他见到先冲上去的两个同伴眨眼将就被戴红旗打倒了,不由的愣怔了一下。/

毫无疑问,这个满头绿毛的家伙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难道不应该是他们一拥而上,然后就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八蛋压在下边,好一顿拳打脚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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