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无关紧要的人,误解与否,都不能改变什么。
记者刚想上前来采访姜沅,忽然被一只胳膊拦住了,那位记者抬头看到男人的目光,无端后背发毛,到嘴的话又咽了下去。
“让开。”
那些围观群众讪讪地给他们让路,又用说不清道不明的目光看着两人。
等他们上楼后,背后又传来他们的议论的声音,无非是她身边的男人和先前的不一样,又换了一个之类的。
有些人就是这样,同情比自己惨的人,又嫉妒比自己过得好的人。
如果来找她的男人都是又老又丑的男人,他们会觉得姜沅是生活所迫而可怜她;但如果来找她的都是又高又帅的男人,他们就会骂她不要脸。
有时候姜沅都觉得这个世界很可笑,这世上的人,包括她自己,都可笑。
到家后,姜沅转过身,对陆席城道谢。
陆席城道,“明天换药,早点休息。”
姜沅默了默,她哪还有心情换药,不过为了能早日看见,她还是要换的。
“我知道了。”姜沅想转身直接进屋的,但陆席城今晚帮了她们,现在应该很晚了,她也不好意思丢下他不管。
况且,她自己在家也有点害怕。
犹豫片刻,她说,“这么晚了,要不,您就在这里住下?明天您也不用再跑一趟。”
“嗯。”
他答应的还挺干脆,姜沅咬了咬唇,“我们这里就两个卧室,你睡我的房间,我去欢欢的房间。”
“不必了,我在沙发就行。”
“这怎么……”
“或者,你和我一起。”
他成功把姜沅的话堵回去了,姜沅嘴里剩下的话硬生生变成了,“那就委屈您了。”
陆席城没说话。
姜沅等了片刻,去了洗手间,她手上和身上还有血,在浴室里洗了半天,也不知道洗没洗干净。
回屋又把衣服换下来,抓起衣服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血腥味很重。
她无法想象当时的场景,更想不到姜欢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动的手,在姜沅的印象里,姜欢是连蚂蚁都不敢杀的人。
姜沅到现在还记得,小时候她们去野外踏青,五岁的欢欢被两只大公鸡追的满地跑,一边跑一边哭。
就是这样一个单纯胆小的孩子,她竟然杀了人。
原来那场大火,真正烧死的,是那个十岁的小女孩。
而她只是被那场大火困在了原地。
姜沅闭上眼,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的想的全是欢欢,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地方睡,有没有吃饭,她一个人会不会害怕。
就这样在床上辗转一夜,第二天早上,她接到了警局的传唤,让她过去做笔录。
她不敢耽误,急忙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手间洗漱。
出来时,她目光在客厅环视一圈,并没发现陆席城的踪影,难道他已经走了?
“你在找什么?”声音从背后传来,吓了姜沅一大跳。
她身后是洗手间,难道他刚刚就在洗手间?
姜沅脸颊飞快的染上一层酡红,因为刚才她在里面上了厕所,岂不是都被他看到了?
她只能假装不知道,红着脸说,“我要去警局,可能要晚点才能和您去换药了。”
“那就先去警局。”
他越过姜沅往外走,姜沅懊恼地捏了捏手指,硬着头皮跟上去。
陆席城将她送到警局门口,告诉她,“我在车里等你。”
“好的,谢谢陆先生。”
他的身份也的确不适合跟她走在一起,姜沅拿上盲杖,朝警局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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