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宇不知道这话该怎么说。
现在的顾经理,已经不是厉总的女朋友了啊,难道他找人,真要这么正大光明的找到前男友家中吗?
觉得这事,要不还是让宋总来?
但他又怕,这王不见王的两人,一旦见面,又为了同一个女人,万一打起来的话,他该帮谁?
想了想,还是自己硬着头皮先说道:“顾经理在招标会结束后,可能是最后一个走的。但是集团突然停电了,顾经理失踪了。我们找遍整栋大楼,都不见人。”
他话音落下,似乎听到那边的呼吸重了很多。
片刻之后,厉南城的声音压得极低:“我马上过去。”
“啊,不……”
高宇刚想说“不用了”,但厉南城已经挂了电话。
耳边传来的嘟嘟声,让高宇又叹了一口气:“算了,来就来吧!”
前男友什么的,万一有线索呢!
厉南城是在半小时后,到的北辰集团。
彼时,宋时君已经翻遍了那个时间点的所有监控,依然没有找到顾一笙。
好好一个大活人,像是凭空消失了。
“找到了吗?”
厉南城坐着轮椅过去,身后是他的新任助理安臣,还有司机。
助理帮他推着轮椅,厉南城目光很凉,看向宋时君的目光,像是刀锋一般锋利:“宋时君,我把笙笙交给你,不是让你把她弄丢的。你若照顾不好她,就把她还给我。”
宋时君点了烟。
他很少抽烟,但今夜让他心烦意乱。
深深的吸一口,让散出的烟味挥舞在夜风之中,宋时君看向他:“厉先生又是用什么身份,来质问我这句话?前男友吗?既然是前,就该知道,已经分手的前男友,最好的方式,就该像死了一样。而不是用一种见不得光的身份,出现在我的面前,来追查我的未婚妻。”
宋时君待人向来温和,哪怕是面对厉南城,也很少有这么语言尖锐的时候。
可今晚,他没了那份温和。
整个人像是刚刚才从极致的黑暗中走出来,无论是眼神,还是气场,都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冷戾。
似是,寒风过境,穿透了皮肉,也更透了筋骨。
阴沉,又狠。
厉南城定定看他,目光里有了讥讽:“只是未婚妻,而已。宋时君,还用我再提醒你一次吗?我的女人,你要不起。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
“那就不劳你费心!且先管好你自己吧。听说厉先生两条腿,眼下已经能走了,不过,还是要小心保养。万一哪天,再出个车祸,这以后怕是真成个废物了!”
宋时君话落,旁边的高宇都不敢说话。
不是,他们家向来是光风霁月温润平和的宋总,怎么突然就这么刻薄了?
一层冷汗冒出在后背上,高宇连呼吸都跟着放轻。
厉南城瞬间沉了眸:“那场车祸,是你制造的?”
“抱歉,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如果厉总非要把车祸的事怪到我的头上,那请你拿出证据,如果没有,你就是诽谤。不过现在,我要继续找我的未婚妻,没空陪厉先生胡扯了。”
他烟没抽完,直接扔掉,又冷笑一声,上楼。
厉南城像是白来一趟,连入场资格都没有,就已经被屏蔽在外。
但他不计较,看起来心情还不错的样子,跟司机说道:“回吧,既然宋总不需要,我也不凑这个热闹了。”
眼看车子离去,高宇视线追过去看,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这事并不是他能插手的,他定了定神,迅速跟着宋时君上楼,继续找人。
如果实在找不到,就有可能报警了。
回去的路上,灯光霓虹,格外漂亮,司机开车,目不斜视,安臣坐副驾,侧了脸问:“厉总,去哪儿?”
“回公馆。”
厉南城说,“我记得回去的路上,有间超市,你下去帮我买一些零食。”
买零食?
安臣整个人都沉默了。
什么时候,厉总也喜欢吃零食了?
但还是点点头:“知道了厉总,您偏什么口味的?”
“还有口味?”
厉南城向来不吃这些,这会儿问起,便道,“各种口味都要。”
安臣:!!
都不知道吃什么,还买。
但是,又因为厉总的身体好了,厉氏这两天的股票又猛涨,这可能心情好,想吃点吧!
刚买好零食,厉南城又改了主意:“去酒店。”
酒店是厉氏集团旗下的。
聂玄开了一个月的房,当然,他是不花钱的,有厉南城在,轮不到他出这笔钱。
“哟!这大晚上的,什么风把厉总刮来了?快进。”
聂玄笑着说,他刚洗了澡,腰间只围着一条浴巾,还松松垮垮的,看起来很不正经。
厉南城能不走路就不走路,让安臣跟司机在楼下大厅等着,他自己推着轮椅进去:“我腿有点不舒服,我记得你会针灸,你帮我看看。”
聂玄嘴里骂了一声:“我就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搞半天请我住酒店,是为了方便让你恢复?”
挺狗啊!
但是,嘴里骂着,手底下还是动着。
厉南城双腿被扎满银针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跟着放松了些,手机在指间翻转,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但好像又没想好的样子。
聂玄懒得理他。
就算是个大男人,他也不习惯这么一直半裸着,这会儿去换睡衣了。
结果,他才刚换了一个裤头,听到厉南城说:“聂玄,我知道你一向研究药物,你跟我说说,有没有一种药,能给人换换脑子?”
聂玄一个趔趄,直接无语:“要死啊!我要能给人换脑子,我早把宋时君干翻了!”
哦!
厉南城接下来不吭声了。
十五分钟之后,银针起掉,厉南城坐着轮椅离开,离开前,他留下一句:“聂玄,我们合作吧,我全力帮你拿下宋氏。”
先是宋氏,再是北辰,终归也只是时间问题。
一号公馆,时间已经很晚了。
顾一笙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一点钟。
房间里亮着灯,脚下铺着地毯,身上盖的薄被,是她最喜欢的那款,房间里甚至开着地暖,烘得全身都热乎乎的暖着。
顾一笙怔怔看着,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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