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绾换了身长袖长裙,见墨书砚一身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眉梢挑了挑。
“你确定要穿这一身吗?”她问。
墨书砚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怎么了?这一身不行吗?”
江绾眨眨眼,提醒他,“我们是去小吃街,你这一身……”
墨书砚就是天生的衣架子,脸长得好,身材也好,气质更是出众。
就他这个先天条件,即使身上随便披个麻袋,也能帅出新高度。
更别提墨书砚这一身私人订制的高档衬衣和西裤,还有脚上那双意大利手工皮鞋。
只怕走在小吃街上,回头率得是百分百。
墨书砚后知后觉,轻笑了笑,“等我一下,我去换一身。”
很快,他就换了身休闲服。
上身是件浅灰色的套头帽衫,下身是条黑色的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高邦休闲鞋。
他鲜少这么穿,如今这一身衬得他年轻了好几岁,仿若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多了几分青春的气息。
他来到江绾的身边,抬手在她额头轻弹了下。
“怎么,看傻了?”
江绾“唔”了声,眨眨眼,“才没有,就是很少见你这样穿。”
“哦,帅不帅?”墨书砚追问。
江绾脸颊蓦地发热,眼神飘忽,“你怎么突然自恋起来了?”
墨书砚挑眉,“我是在问你,又不是自我评价。”
他故意靠近,在她耳畔轻声追问,“怎么不回答?你老公帅不帅?”
江绾耳根一痒,耳朵都热了。
她有些害羞,嘴唇抿了抿,推开他,咕哝着说,“帅帅帅,行了吧?”
墨书砚莞尔,从胸腔里发出低低的笑。
“承认你老公长得帅有什么好害羞的?我就很大方,我老婆长得就是美。”
江绾简直被他弄得没脾气,干脆拉着他的手。
“饿了,走。”
两人出了酒店,没有坐车,直接牵着手慢悠悠步行。
正值下午,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铺洒在干净整洁的大道上。
江绾悠闲地走在街道上,看着周围林立的店铺,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活了二十多年,才终于来到自己的故乡。
很神奇,原来她就出生在这样的城市里。
“诶,我们进去看看,这里面的小玩意儿都好好玩,没准有孩子们喜欢的。”
墨书砚一路都顺着她,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当然没意见。
等到买了纪念品,两人就来到了小吃街。
这条小吃街十分出名,整条街都古香古色的,十分好看。
这种街道,江绾见过不少,但这一次却觉得无比新鲜。
她一路上东看看西看看,简直就像个好奇宝宝。
墨书砚也难得对外界这样关注在意,陪着她一路走走看看,想要记住这里的每一处。
因为这里是江绾的故乡,是她出生的地方。
只要跟她有关的一切,他都会无比在意。
路过一家米粉店,江绾感觉饿了。
“我先吃米线,你要不要吃?”
墨书砚还从没进过这种苍蝇小馆,站在门外朝里看,眉心微不可察地蹙了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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