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4号凌晨,孙德林在二弟手里,借了一辆132小货车,和孙德松一起,到了白玫瑰家的小区附近。
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两人又准备了一辆没有车牌的摩托车,也藏在了附近。
凌晨四点半左右,两个人来到白玫瑰家门口守候,早晨七点多,白玫瑰刚一开门,两人就冲了进去。
屋里只有两个女人,非常容易控制,孙德林告诉白玫瑰:“有人让你配合办点事儿,你如果不老实的话就得死。”
随后孙德林给白玫瑰戴了一个大墨镜,这个墨镜的里面,被他贴上了一层黑胶布,看外面就是漆黑一片。
两人把保姆捆好之后,孙德松跑出去启动汽车,孙德林找了一件大衣,披在了白玫瑰身上。
孙德林在大衣里搂着白玫瑰的腰,手里的刀顶在她肚子上,挟持她出了门。
两个人保持着这样的姿势,从楼上走到楼下,来到了单元门外面。
没想到此时正好有几个工人,正在旁边卸货,白玫瑰虽然戴着墨镜,看不到具体情况,但是却能听到声音。
白玫瑰突然往地上一蹲,嘴里面大喊着:“哎呀,我肚子疼!”
孙德林当然明白,她肯定是装的,于是便想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没想到白玫瑰在挣扎的过程中,墨镜一下子掉在了地上。
白玫瑰一眼就看到了那四五个工人,马上大声喊了起来:“救命啊!救命啊!”
孙德林大惊失色,对着白玫瑰就捅了一刀,但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白玫瑰还是继续呼救。
孙德林直接把白玫瑰扛在了肩膀上,嘴里大声骂着:“你这个败家娘们,今天必须离婚!你不去也得去,这日子肯定不过了!”
本想孙德林是想迷惑那几个工人,可是白玫瑰的血已经流了下来,滴的地上到处都是。
那几个卸货的工人,看到眼前这一幕,全部都惊呆了,再傻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货车上的孙德松,听到连续的呼救声之后,也感觉不对劲儿,于是马上从车上下来,想跑过去帮忙。
这时候孙德林觉得,事情瞒不住了,这个案子没法继续再做了。
他把白玫瑰从肩膀上扔下来,狠狠的扎了两刀,然后喊上孙德松,两个人赶紧逃离现场。
白玫瑰一共挨了三刀,孙德林原以为她肯定是死了,结果当天晚上跑到小区一打听,得知人并没有死,正在医院抢救呢。
这下把孙德松吓得不行。因为他刚才过去帮忙的时候,不知道白玫瑰的墨镜掉了,已经把自己的头套摘了下来。
因为两个人认识,所以孙德松不确定,白玫瑰究竟有没有看清自己。
孙德林考虑了一下:“这样吧,我去找汪家礼借枪,然后咱俩去医院,趁着她现在还没有苏醒,直接把人干死!”
没想到林子哥见到汪老三之后,把事情一说,汪老三根本就不想借。
汪老三告诉林子哥:“如果你要去灭口,那我跟你一起去,万一你要去作案的话,我不可能把枪借你。”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折腾了一圈下来,两个人不欢而散,谁都不相信谁,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
不过通过这个案子,孙德林意识到了一点,那就是手里没有枪,说话不硬气,也干不了大事。
既然汪家兄弟这样的,到边境都能买到枪,干脆自己也去一趟,直接买两支回来就完了。
于是孙德林和孙德松马上出发,带上三万块钱,也来到了广西省的东兴镇。
结果两人转悠了好几天,压根就没看到有卖枪的。
林子哥觉得应该分头行动,不仅机会能大一些,而且万一要是出事了,也不会被一网打尽了。
于是他告诉孙德松:“三弟,你也出去找找路子,能买到最好,买不到的话,就当旅游了,咱俩约个时间,还在这碰面。”
接下来林子哥又转悠了一个多星期,终于从一个本地人口中得知:“要想买枪的话,你得去越南,这边没人卖,都是在那边买的。”
林子哥得知真相后,便以旅游的名义,办理了出境手续,通过正规途径,来到了越南芒街。
那个人果然没有骗他,林子哥第二天就在越南买到了一支五四手枪,另外还有7发子弹,一共花了5500块钱。
林子哥问卖枪的:“这东西要怎么带回去?”
卖家还以为林子哥是偷渡过来的,于是就告诉他:“这还不简单啊,揣身上直接带过去就行啊,你咋来的就咋回去呗,没事,都这么干的。”
林子哥也没多想,既然汪家兄弟带回去都没事儿,那么自己差啥啊!
于是林子哥把枪和子弹直接带在身上,大模大样的准备通过边境回国。
结果刚到检查站,就被警察拦住了,身上的枪当场被搜了出来。
孙德林在案发之后,提到买枪这件事时,他说自己是被当地警方钓鱼了,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
到了约定的日子,三弟孙德松找不到大哥,当时就慌了,四处打听之后,才得到消息,大哥买枪被抓了,此时正关在东兴镇看守所。
孙德松想申请探监,但是没有被允许,因为有相关规定,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是不允许家属探望的。
孙德松没办法,只能火速杀回沈阳,找到了汪家礼:“三哥,我大哥去越南买枪,在广西被抓了,该怎么办啊?”
没想到汪家礼微微一笑:“老三莫慌,小事一桩,顶多判个三年五年的,这样也挺好,正好让他在里面修炼修炼。”
孙德松很无奈,只能和汪家礼借了3000块钱,回头又东挪西借,一共凑了4万块钱,再次回到广西,准备找关系营救大哥。
此时的孙德林,已经被送到了南宁市宾阳县看守所,孙德松经过申请,终于见到了大哥。
两个人会见的时候,孙德林偷偷的打暗语,大概意思是告诉孙德松:“你在外面如果有机会的话,就把我弄出去,实在不行也没事儿,我在里面好好改造,几年也就出去了,另外你还得接着出去弄枪,如果弄到了,自己千万别出手,一定要等我回沈阳再说。”
随后孙德松就留在了当地,四处的找关系活动,结果花了3万多块钱,什么事儿都没办成。
1998年11月30号,东兴市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孙德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随后孙德林被投入宾阳县黎平镇廖坪劳改农场的砖厂,进行劳动改造。
孙德松不仅啥忙都没帮上,还欠下了好几万元的债务,盛怒之下,再次回到沈阳去找汪家礼:三哥,你带我做一个大案,我必须要把我大哥捞出来。”
就这样,孙德林团伙的最后一个案子,也是数额最大的一个案子,即将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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