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马长宁签约了个好苗子(1 / 1)

提起这件事,曹昆心中就不免的一阵感慨。

前世,嘎掉张一一那个入室盗窃犯的杀手,名叫孙向北,为人其实挺仗义的。

是那种心中有一股侠气的人!

不过,因为一些不方便明说的原因,他最终还是被迫无奈的成了这间公寓主人,专门处理脏事的人。

本来,他前世被叔叔们逮捕后,只要什么都不说,这间公寓的主人,肯定是会将他救出去的。

因为,他知道太多这间公寓主人的脏事了,这间公寓的主人,是不可能让他落在叔叔们手里的。

孙向北也知道,自己有人罩着,只要他不承认,什么吊事都没有,叔叔们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甚至,过不两三天,叔叔们就得恭恭敬敬将其放出去。

因为他背后的人,是真正意义上跺一跺脚,就能让海城颤三颤的权力巨鳄。

不过,明明自己可以安然无恙,明明自己可以不背负任何的刑罚,只要他不开口。

可是,他最终还是开口了。

他不仅承认了自己杀害张一一的事实,还将这间公寓的主人,这个真正的海城巨鳄,给供了出来。

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他心中的那股侠气。

他不想再助纣为虐,不想再看到这间公寓的主人,为了给自己谋福利,继续置广大海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

结果,他的目的达成了。

案子是由更高级别的人下来督办的,这间公寓的主人被拿下了。

而孙向北自己,功过相抵后,被判了无期,扔进了海城第二监狱。

因为曹昆骨子里不是一个坏人,而这个孙向北,骨子里也不是个坏人。

再加上孙向北这个人身手还挺厉害,还挺能打的。

而他做的事情,也挺让人钦佩的。

所以,曹昆就对他挺惺惺相惜的。

毕竟,能在海城第二监狱那种地方,遇到这么一个大义的人,真的是挺不容易的。

本来,曹昆都想好了,孙向北人不错,身手也不错,以后,就让他

当自己的二把手了。

结果,孙向北入狱了才一个月,就食物过敏死了。

别人都没事,就他自己食物过敏死了!

而且,还是每天都吃的清水白菜大豆腐!

别说曹昆了,当时监狱里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孙向北是被人毒死的。

因为,他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他给张同志当了那么多年的清道夫,知道的不仅仅是张同志的脏事,还有一些别的同志的。

很显然,有人害怕了,于是,就选择了让孙向北永远的闭上嘴。

就这样,曹昆在监狱里为数不多看顺眼的人之一,就这么没了。

为此,他前世的时候还遗憾了好一阵呢!

思绪到这,曹昆看着这满屋子金银珠宝,古董字画,以及满床满柜子的红票子,缓缓的深吸了一口气。

“三年清知府,十年雪花银。”

感慨的说完这句话,曹昆还想说什么,可是,在张了张嘴后,最终还是放弃了,转而将自己之前写好的那张纸,拿了出来。

“尊敬的张同志,非常遗憾......”

重新看了一遍自己所写的这封信,检查了一下有没有错别字,曹昆最终将其放到了客厅的茶几上,并且用电视遥控器,压在了上面。

等到做完这些后,曹昆又清理了一下自己可能留下的痕迹,然后就关灯,掀开窗帘,钻进了进去。

很快,窗户开启的声音响起,没过几秒,窗户又关上了。

等到一切都归于安静后,曹昆已经没了。

........

早晨,红日东升!

在定制的超级大床有节奏的晃动中,一众女人全都陆续醒了过来。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和往常无异,没有一个人发现,曹昆昨晚有两三个小时,并不在别墅里。

因为柳传士那边还在筹钱。

而天宝小区8号楼那边,曹昆也已经留下了足够让肖文静的生意改善的东西。

本来,他以为今天能没有什么事,能好好的在别墅陪陪程瑶瑶她们呢。

结果,一个电话,他就又来到了八国公馆。

是马长宁!

如果不是马长宁的这一通电话,曹昆差点就将这个人给忘掉了。

甚至,差点都忘了自己已经成立了一个曹氏传媒公司。

也不怪曹昆的记性不好,而是,他确实没对马长宁这边怎么上心。

在给了马长宁一些钱后,曹昆就将其打发走,自生自灭了。

而他这边,很快就开始了和杨日布的各种技艺切磋。

以及后来pp美肤大卖,还有他去了一趟昆市等等。

说白了,他这段时间确实挺忙的,所以,马长宁这边,他一不留神就给忘了。

八国公馆三楼,曹昆的专属房间内。

看着马长宁这也就20来天不见,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憔悴了,曹昆点了一根粗大的雪茄,道:

“听你电话里说,找到了一个好苗子,什么好苗子?”

马长宁之所以给曹昆打这么一通电话,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值得捧的好苗子,想好好的捧一下。

可是,这个捧,可是很花钱的!

单凭曹昆之前给他的那些钱,他是根本捧不动的。

没办法,他就给曹昆打了这么一通电话。

说白了,就是来和曹昆要钱的。

被曹昆这么问,马长宁有些拘谨的一笑,道:“老板,这是个歌手的好苗子!”

“您前段时间,不是让我自己去给咱们的娱乐公司找艺人嘛,然后,我就去了一趟川省。”

“那边有个挺不错的艺术学校,我本来想去看看,能不能找几个演技和潜力不错的好苗子签约一下。”

“结果吧,没找到,都很一般,没找到那种能给人眼前一亮,挺有个性的人。”

“我在那边呆了一个星期,一个看上眼的也没遇到,就打算去魔都转转。”

“因为,魔都那边也有艺校,也挺好的。”

“结果,就在我要去魔都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川省那边的一家酒吧,遇到了一个驻唱的女歌手。”

“颜值和身材,算不上多好,但是,嗓音是真的好,我当时一听就喜欢上。”

“接下来的两天,我一直在那个酒吧观察她,我觉得她非常有在歌坛爆火的潜质,所以,我把她签约下来了。”

“本来,她今天是要跟着一块过来的,可是昨天晚上吃坏了肚子,人还在医院打吊瓶呢,我就先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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