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3
可王小达自杀他的,为什么要拉封氏下水呢?
要么封氏真如王小达所说,歹恶的不像话,他自杀的时候,顺带编排几句封氏,也算泄愤。
看来看去,又绕回来了,王小达的自杀要是受迫与人,那遗书就算是他自己写的,也可能是受人威逼,正因为被威逼了,所以他才写的战战兢兢的,导致笔力不稳。
通过对遗书的分析,问题不但没有明朗化,还越来越合着某方面的猜想走。
邹奕灵拿回来的收据,不但没有落款人,连金额都不详细,因为被撕掉的小半拉,不但包括收款人还包括紧临收款人上面的‘0’,不知被撕掉了几个零。
这张收据并不是正规收据票纸,看上去像是从a4纸上撕下来的半拉,收据写的也非常简单,甚至简单到除了金额以外,只有‘收到**’几个字。
落款位置的收款人被撕了,连日期也没留一个。
甚至连指纹都没有,除了不全的金额数,就只有黑色手写字了。
这份收据放在王小达案件的卷宗里,仅此而已,除此外,似乎跟整个案子完全牵扯不上关系,邹奕灵将它拿回来不过是本着不放过任何线索的敬业精神。
目前到没必要纠结在一张不知道明目的收据上较真。
邹奕灵带回来的其它东西,都只能做个参考罢了,就像卷宗中的尸检报告,跟喻彤曼检测出来的没什么大的区别。
结果都显示:王小达吞药致死。
但卷宗中的尸检报告上却没有详细解说,王小达是遭药物种那些成分致死的。
喻彤曼说,王小达吞药致死,主要是药品中的某种微量成分摄取过多导致死亡,该种微量成分是该药品必不可少的成分,有调和药理的效果。
但服用过量却会致死,不过,按市面上同类药品来推测,一瓶药品中所含该微量成分的总量仅是致死量的百分不足五,王小达得吞下二十瓶药品,才够致死的量。
二十瓶就算撑不死王小达,药品内所含的其它药物也足够药死王小达了。
可是问题的关键是,王小达的死亡原因,正是这种不可能的微量成分,而不是多种药物混合后,整个药性都被大大提高才导致的死亡,仅仅是因为这一种成分。
绕来绕去,还是得弄几瓶王小达吞服的药品做检测。
从警局顺出来的那份尸检报告表明,王小达吞服了两瓶药品,如果王小达真的在吞服了两瓶药品后死亡,那封氏制药就真的是拿人命开玩笑呢!
只是,王小达死亡时吞服的药品本来是最关键的证物,邹奕灵从警局的保险箱里却并没有看到这样证物。
看来还是得弄点而药品,才能对应王小达是否确实死在两瓶药品下。
药品,重点还是墨水萱这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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