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兜兜转转还是得回医院。
好在苏慕白的病房没换。
我推门直入时,苏慕白正躺在床上休息。
雪白被单遮蔽住清瘦的身躯,让他苍白的脸色显得更加病态。
乍一看上去,简直瞧不出一点生机。
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上前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用手指去探他的鼻息。
有呼吸。
没事。
纯属自个吓自个。
我见惯了苏慕白勾着唇冲我笑,见惯了他像只慵懒的大猫一样,随时出现在我能见得到的地方,
却很少见苏慕白虚弱苍白的姿态。
他给我的感觉,越来越像一株被养在医院里的花。
和我待久一点,就仿佛能从我身上汲取养分,一点点变好。
离我远一点,又像是失去了土壤的花蕊,以极快的速度褪色灰败。
多狼狈啊大明星。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不是什么都不在乎吗?
怎么现在混成了这样。
我抬起手去摸他鬓边的金发,发现耳垂上多了一个耳洞,上面挂着个羽毛样式的耳坠。
夸张的样式,戴在一般人身上,只会像只耀武扬威的大公鸡。
戴在他身上却恰到好处。
这么会打扮。
在医院戴着是准备给谁看?
我的手稍微用力了一点,在苏慕白耳坠上轻轻拉扯了一下。
细微的疼痛打断了他的睡眠。
苏慕白睁开眼,茫然痛苦的神情,在看见我以后烟消云散。
我逗他道:“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见,还认不得我?”
苏慕白道:“不认得了。”
“睡一觉就认得了。”
我故意伸手去摸他,下一秒却被他扑进了怀中。
柔软的金发在我脸上轻蹭,像极了一只久不见主人的大猫。
只不过大猫的底盘不够,只能在主人的腿上蹭。
苏慕白是只长腿大猫,可以直接在我唇上舔咬。
吻的也太热情了。
我这下总算相信他是混血儿了。
国外的开放风气都学起来了,主动热烈,谁能受得了这种吻?
我的手顺着他的病号服往里伸,一直在他光裸的后背上抚摸了一下,没摸到疤痕,才终于放开了手:
“嘴皮子都要被你亲破了,就这么想我?”
“想你好多天了,想你什么时候会回来,想你会不会想起被遗弃在医院的我。”
苏慕白掀起病号服,给我看他光洁无痕的后背。
“我做了祛疤手术,应该看不见疤痕了。”
其实还是能看见一点浅淡的疤痕,但那点肉粉色无足轻重。
因为是新长出来的皮肉,稍微一触碰,还会让苏慕白浑身一颤,反而增添了别样的情趣。
我顺着疤痕触碰,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回医院了。
苏慕白待在酒店,只是为了跟我在一起。
我不在首都,他待在哪都没意义。
不如回来做个祛疤手术,给自己增强一点竞争力。
只是这种针对外貌的手段,来的太过于浅显。
我能因为苏慕白漂亮混血找他,就能因为苏慕白没有别人性感,看上另外一个人。
一个人如果永远关注无关紧要的外貌,就相当于把自己当作商品出售。
没有商品是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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