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天鬼
小妮子受伤昏迷,昨夜登山的队伍几乎全被埋在厚厚冰雪下,始作俑者是这个穿白袍装神弄鬼的家伙。
愤怒的沈浩杀心已决,不会留给这货任何喘息反应的机会,能把钢梁捏出凹痕的手,猛地收缩,瞬间捏碎奥尔尼斯的劲椎、喉头。
劲椎稍微受伤,重则毙命,轻则高位截瘫,彻底被捏成碎渣,唯有死路一条,跟眉心中弹一样,死的极其痛快。
奥尔尼斯,光明会十大白袍尊者,拥有与生俱来的超能力,能够让十数米外的物体自燃,并在短短几秒烧成飞灰,还拥有强大的精神力、感知力,可他万万没想到,沈浩好似鬼魅,突然变到他面前,他猝不及防。
对上沈浩这样的强者,万分之一秒的迟疑就意味着死亡,何况奥尔尼斯迟疑的时间是万分之一秒的百倍千倍。
死,在所难免。
只是死不瞑目。
沈浩松开手,奥尔尼斯缓缓倒下。
那个恨沈浩入骨的灰袍死者惊得面无人色,呆呆看着奥尔尼斯的尸身,不知所措,其他人悍不畏死,吼叫着扑向沈浩。
运用闪烁技能,直接将空间拉近几十米的沈浩,内力损耗极大,若非在珠峰之巅再次突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多半站都站不稳,即便如此,面对围攻,依然沉着冷静,从容不迫。
这才是舍我其谁的强者风范。
五人咬牙切齿欺近,沈浩深吸一口气,左手揽着赵美美,旋飞而起,右手多了一柄剑,黝黑的重剑,顺势横扫千军。
想用特异功能助战的灰袍使者目瞪口呆,尚未发功,血腥一幕上演,沈浩揽着赵美美冲天而起,五个从不同方向扑击沈浩的汉子,抢橄榄球似的,重重撞到一块儿,然后人头滚落,鲜红血液喷的到处都是。
“撒旦。”
灰袍使者脸色铁青呢喃,这次他真的怕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袭上心头,瑟瑟发抖,再瞅沈浩,已站在未被冰雪完全覆盖的大石头上,一手揽着心爱女人,另一手持剑,斜指地面,气势迫人。
“你也该死,但我得留你一条命,给你机会向你的主子描述你这些同伴是怎么死的,还有,三天后,我会去光明城堡拜访,如果我未婚妻三天后仍在昏迷,那就别怪我到时候大开杀戒,鸡犬不留。”沈浩凝视战战兢兢点头的灰袍使者,面露鄙夷道:“滚吧,别再让我看到你。”
灰袍使者再次从沈浩手里捡回条命,落荒而逃。
之前突然出现在沈浩手中的剑,又突然消失,回到戒指所控制的小空间,登顶时变出来的氧气瓶,也是事先放进去的。
这个戒指空间,就如随身携带的无形保险库,带给沈浩极大的便利,此刻这厮顾不上感叹外星科技的神奇,仔细察看赵美美伤哪了。
小妮子脉搏、呼吸,还算正常,没伤筋动骨,他稍稍放心,这时,一架直升飞机在高空乱流中摇摇晃晃,艰难接近雪崩现场。
军用直升机安全飞行高度六千米左右,经过改装,能飞八九千米,但这仅仅是理论高度,需要完美气象条件配合。
一般情况,普通直升机飞珠峰南坡二号营地,坠毁可能性超过百分之五十,更别说飞上海拔七千多米的三号营地。
渐渐接近沈浩的直升飞机是圣堂改装过的玩意,在高空乱流中照样飞的很艰难,所幸最后安全降落。
史瑞克带着三个手下跳出机舱,见沈浩安然无恙,如释重负,在大本营呆着,都能感受到雪崩的强度,多么可怕。
在这人力无法抗衡的灾难中,年轻的主子又一次创造奇迹,史瑞克心中的佩服之情,无以言喻。
见忠心耿耿的手下到来,沈浩不再强撑着,虚弱的坐在山石上,脸色苍白,折腾一夜,又同雪崩赛跑六七公里,尤其不顾一切抱着心爱女人,运用闪烁秒杀奥尔尼斯,几乎耗尽内力与体力。
强弩之末。
如此形容此时的沈浩毫不夸张。
在史瑞克等人眼中,尽显疲态的主子,依然是凡人难以企及的神,心里头的敬畏未减一丝一毫。
盲目崇拜?
未必。
十几公里外,一座雪峰的峰顶,有位强者,以远超人类的目力审视沈浩,产生了与史瑞克等人差不多的想法,就算他不把沈浩视为神,也觉得暗藏神兵利器的沈浩照样很危险,不宜下手。
“菲利普大人,这是个好机会。”站在菲利普侧后方的年轻子爵难掩内心兴奋,小声提醒菲利普,当菲利普冷眼瞧他时,才豁然警觉,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慌忙欠身,尽显卑微,以求原谅。
菲利普没兴趣和跟班计较,继续审视远方山坳中的沈浩,幽幽道:“他虚弱,不等于他的剑就丧失威力。”
年轻的子爵忙不迭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一柄古董级的剑,有那么邪乎?
“等强援到来,我们再动手。”菲利普决定放过虚弱的沈浩,那柄曾横扫血族的黑剑,留给他太多可怕回忆,以至于丧失冒险一搏的魄力。
“有强援?”年轻的子爵诧异问。
菲利普微微点头,道出一个名字,没把黑剑当回事儿的年轻子爵竟骇然失色。
被雪崩蹂躏过的山坳中,沈浩貌似费力的把赵美美抱上直升机,关舱门的刹那,眼角余光扫了下远处那座雪峰,略显失望。
这牲口把自己的虚弱完全表现出来,就是想引出暗中窥视他的家伙,想知道到底是谁,令他心生不安。
直升机起飞,摇摇晃晃向大本营飞去,史瑞克和手下处理沈浩杀人的现场,处理方法粗暴简单,遥控引爆TNT炸药,引发雪崩,血腥痕迹和尸体永远被掩埋在冰雪之下。
沈浩回到临时营地,把赵美美交给医疗小组,傍晚,赵美美苏醒过来,并无大碍,意识到自己和心爱的男人还活着,喜极而泣。
昨晚冲顶的十几支队伍,除了赵美美和沈浩,只有三个人活着返回大本营,这三人因坚持登顶而错过雪崩。
这么多人丧命,心地善良,见猫猫狗狗受伤忍不住心疼的赵美美,黯然无语,劫后余生的喜悦,荡然无存。
此次登珠峰的经历,让这妮子深刻体会到灾难的无情、人性的险恶,沉默许久,对沈浩道:“老公,咱们回家吧。”
沈浩轻抚赵美美秀发,缓缓点头,登顶前两次遇险,多半是兰德考利特捣鬼,本想问问那货几个意思,现在,人死了,一死百了,这地方已没什么值得他牵挂惦念,是时候离开了。
……………………
巍峨的光明城堡,戒备森严,弥漫着如临大敌的紧张气氛,显然奥尔尼斯的死讯已经传回来。
刺杀计划败露。
无异于与济世会撕破脸,沈浩不会善罢甘休。
死了一位白袍尊者的光明会同样憋着股劲儿,恨不得马上宣泄。
城堡富丽堂皇的会议室内,坐着十三个人,本该属于奥尔尼斯的椅子空着,当然,不会一直空下去。
让权力交替传承,是下边人拼搏努力的动力。
长条桌边,光明会四位会首,九位白袍尊者,对如何应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种种状况,各抒己见。
“这次,一定要杀掉沈浩,沈浩一死,元气大伤的圣堂必将完全被我们踩在脚下,到时候,济世会只能借助我们抗衡黑暗种族,那时候,把持锡安长老会那几个老东西得看我们的脸色,我们将主宰世界,这个世界,也只有在我们光明会的控制下,才会更美好。”
说话的汉子四十来岁,浓眉大眼,络腮胡,面相凶悍,靠着椅子瞧着二郎腿,边说话边轻拍桌面,言行举止透着黑帮老大的范儿,但与他身上烘托贵族气质的淡金色长袍不怎么配。
约翰?浩克。
位列光明会四大会首。
十年前,以一己之力几乎完胜李乐天。
“按德普的描述,以及沈浩对战黑暗种族的战绩分析,他的战斗力与三十年前的天鬼相比,差不了多少,且还掌握济世会龙门两大势力,有钱有人,能动用这世上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我们怎么杀他?”四大会首中唯一的女性赵曼蕊淡然瞥了眼约翰?浩克,她提及的德普,正是那位被沈浩吓破胆的灰袍使者。
不过,在座的光明会大佬,没兴趣在意一个小人物的名字,他们在为另一个名字愣神,或皱眉。
天鬼。
确切说是个代号。
光明会有史以来的最强者。
三十年前,企图以酷烈血腥的手段,打破光明会传承数百年的权力构架,成为光明会唯一的掌权者,遭到其他内部势力联手对抗,终因心爱女人的背叛,喝下毒酒,功败垂成,被囚禁于光明城堡的地底牢笼。
沈浩,能与天鬼相提并论?
即使沈浩瞬移数十米秒杀奥尔尼斯,同黑暗种族厮杀数载,未曾一败,在座的男人们仍质疑赵曼蕊的分析。
在他们心目中,天鬼是最接近神的存在,沈浩,不过是个被高科技手段改造过的功夫小子,凡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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