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正魔开战
兽魂幡炼制成功,林轩心中大喜,这一次淬炼本命法宝,差不多花费了他近五年的时间,当然,相对于漫长的修仙之路而言,这点时间不算什么,可幽州现在形势特殊,尤其最近一年半,自己待在洞府里寸步未离,也不知道在这期间,是否发生了什么变故,林轩自然要出去打听一二。
刚刚出了洞府,月儿就迎了上来,数载不见,林轩真被这个丫头吓了一跳,这么短的时间内,她的修为居然又增长了两层,达到了筑基期大圆满,距离凝丹只有一步之遥。
自己还真是捡到了宝,这丫头的资质,比起拥有“圣灵根”的修士也只高不低,自己可是拼命吃药,修炼速度也仅比她快了一线而已。
但不管如何,这都是值得高兴之事,林轩和月儿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就走了出去。
以林轩少掌门的身份,想要了解一下修真界的近况,自然是容易至极,只要随便找来一位同门,稍作打听就可以。
然而林轩尚未这样做,仅仅是刚刚走出洞府,就明显感觉灵药山的气氛与往日不同。
这里向来是清静的所在,除了每月开放,为外来修士炼丹的日子,灵药山可以说与世外桃源没有什么两样。
然而今天,林轩明显感觉到门派里有些熙熙攘攘,陌生的面孔一下子多了起来。
不少人还脸带惊恐,与修真者淡然平和的风度大不相同。
而这些人还带来了不少天材地宝,请求炼丹师们为他们炼制灵药,甚至为了请炼丹师先出手,不惜付上比平日里高上数倍的报酬。
这可有些古怪了。
而更稀奇的还在后面,这些修士想要炼制的,并不是平时所热衷的那种可以增进修为。提升法力的灵丹,而是五花八门地药丸。
比如说金疮丸,顾名思义,有点类似于世俗武林的疗伤药,然而效果却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不能活死人,肉白骨,但只要不是肉体受到太过夸张的伤害,服下此丸。一般都可以保住小命。
还有天魔丹,此药最先流传于魔道,不过对修真者也一样有用,服了之后,短时间内可以暂时提高一截修为,当然,事后免不了元气大伤。
这两种丹丸,需要的材料也都十分珍稀。用处则是与人争斗或是保命之时,以前,虽然也有修士炼制,但数量都少得可怜,现在。则人人都几乎抢着炼。
看着眼前的情景,林轩隐隐猜到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人,打听起来。
开始那人还爱理不理。后来听旁边的童子称呼林轩少掌门,态度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个词——热情。
果然与林轩的猜想相同,幽州已经陷入了真正地动乱。
正魔开战!
一边是传承了数万年的三巨头,碧云山、一线峡、雷云山庄,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们一直是幽州的主宰。
另外一边是后起之秀的魔道巨头。
当然还有依附于双方的中小门派。
说起来。双方已经明争暗斗了好长一段时间,然而互相忌惮,才保持了克制的局面,可弦绷紧了总是会断,就在大约三个月前,正魔双方终于开战。
导火索是什么已经不清楚,因为双方各有一套说辞,互相指责。其实这些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拳头才是硬道理。
这一场浩劫,刚一开始。幽州修真界就有近三分之二地门派被卷入了进去,其他的也风声鹤唳,心惊胆战不已。
这时,增进修为,提高实力的丹药自然被人们抛诸脑后,保命才是最重要的,故而不论是大小门派,修真家族,还是散修都对疗伤圣药或者能够激发潜力的灵丹需求大增,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救上自己一命。
林轩听完此人地叙述,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特别的表情。
正魔水火不容,开战是迟早,他们打得天翻地覆也罢,还是血流成河也好,都与自己的关系不大,灵药山这颗大树足够乘凉,当然,覆巢之下安又完卵,本门迟早也会被卷入,不过在此之前,应该还有很长一段的缓冲时间。
林轩决定利用这空闲,将自己地神通修为再提高一点,对他而言,同阶修士不算什么,就算是凝丹中期的家伙,自己也有十足战胜的把握,但如果遇见后期,或者大圆满境界的高手,就比较危险了。
虽然自己兼修两种顶尖的功法,身上的法宝更是很多,但境界的差距依然不是那么容易弥补的,尤其是这兽魂幡还从未用元神滋养过。
林轩回到了自己地洞府,每天开始辛苦的打坐,修习九天玄功的时候暂且不说,每当转化出阴灵力练习玄魔大法的时候就顺便开始在元神里培炼兽魂幡了。
当然,短时间内想要提升境界是不可能的,别说自己没有灵根,就算是天才也不行。
不过林轩却有自己的主意。
来到练功房,林轩盘膝坐好,随后将神识沉进储物袋,取出一黑乎乎,儿臂粗细的东西来。
古玉筒简!
此物是林轩在天目山时从一筑基期修士的洞府里所得,然而却是意外地大收获。
里面封印有上古时期地制符术。
要知道一位修士的实力强弱,是由本身地修为,所练功法,以及拥有宝物神通所决定的。
然而这仅仅是指一般情况,如果一名修士非常富有,身上常备几套布阵器具或者符箓之类的东西,一样能够在争斗之时大有用处,对自己的实力提高非小。
毕竟地阶法术的威力非同小可,之所以没有法宝那样受高阶修士追捧是由于施展需要的时间太长了,其实从威力来说是很可观的。
然而只要将其封印进符箓里面,就可以做到瞬发了。
理论上,一名普通的低阶修士,只要有足够多的符箓,再争斗中,一样有可能打赢实力强于自己的高手,这与在世俗界,用银子砸死人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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