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发迹之淘金潮 第一百零一章 民团副司令(1 / 1)

1895淘金国度 简牍 2604 字 2023-09-06

“大山,看来你们过得真不错啊。”一走进张大山的居所。李成玉便啧啧惊叹。

李萱萱更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这里摸一下,那里又摸一下,似乎对每样东西都很好奇,

“枫哥哥,这是你住的房子吗。”李萱萱坐到叶枫的身边问道。

叶枫还没说话,张大山却道笑道:“小枫的房子在诺姆堡的,比这里冷多了,不过他的房子可比叔叔的房子要大要漂亮。”

“诺姆堡?”李成玉颇为好奇的道:“你们现在到底是做什么的,文德呢,你们不在一个地方的吗,大家住在一起也好互相照应。”

张大山呵呵一笑道:“照应什么,在阿拉斯加和育空,就是到了我们自己的地盘,难道还有什么危险。”

李成玉吃了一惊:“自己的地盘,难道那个黄金城公司就是你们的。”

张大山点头笑道:“不错,叶大哥就在道森,雄倌和胡子现在都在费城,小义在华侨城,诺姆堡就是小枫在那坐镇了。”

李成玉听了有点激动:“雄倌是刘楚雄吗,当初跟你一起被救下来的。胡子和小义也在,没想到他们都活下来了,好啊。”

张大山点头,然后又颇为伤感的道:“当初就要突围出去了,没想到你却失散了,我们后来回去找了,但没有找到,都以为你出事了。”

李成玉摸了摸脸上的疤痕,有点庆幸的道:“我当时身上伤太多了,失血昏过去了,醒过来时牛庄已经犹如一座死城,我运气好,那些补刀的鬼子并不是很多,我趁乱杀了出来。不过后来养伤花了不少时间。”

“李叔,你是怎么找到萱萱的。当初萱萱非要跟着他外公外婆去找你,不然我爸妈都准备把萱萱带在身边的。”

听到叶枫提起外公外婆,李萱萱却非常乖巧的的坐到父亲身边,眼圈都有点红了,李成玉摸了摸萱萱的脑袋,叹了口气道:“也是运气好,我岳父岳母带着萱萱到了天津,我那时没有回家路费,所以在天津码头当搬运工人,当时萱萱正好在码头卖花,这才碰上,那时我才知道岳父岳母已经因为长途跋涉,先后病倒了。钱财也花光了,萱萱那是第一次去卖花,也是上天垂怜,就这一次就让我碰上了,不然只怕后果难以设想。”

萱萱这时却是哭出声来了,想来那段时间对于还只有七八岁的萱萱来说绝对是个痛苦经历,没想到萱萱却哽咽着道:“外公外婆死了。”

叶枫和张大山都是一愣,李成玉神色黯然的道:“岳父岳母那次病倒以后,再没有回复过来,后来也相继去世了,我和萱萱也就一直生活在天津。”

“雄倌曾经回过国内,在天津也招过工,你没有听到一点风声吗。你那时要是过来就好了,也少受点苦。”张大山颇为遗憾的道。

李成玉苦笑道:“我就只有一身力气,一直都在码头当工人,怎么会不知道黄金城公司招工的消息,可是那时我岳父岳母刚刚去世,萱萱也还小,再说我并不知道黄金城公司就是你们开的。”

说到这里李成玉又有点不好意思的道:“后来几年,你们很少派船来招工了,来的大部分都是商船队。坐商船我们没有这么多银子,这一次却是没有办法了,京畿一带都乱了套,后为听说可以自由移民到阿拉斯加了,我和萱萱好不容易才挤在别人的船上一起过来的,没想到一下船,行礼就被拿走了,要不是碰到你们,我和萱萱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这里的花费还不是一般的高啊。”

阴差阳错,要是当年直接打出叶文德等人字号,说不定李成玉早就来了,两父女哪里还要过那样的苦日子。

叶枫见萱萱伤心,掏出手帕在萱萱脸上擦了擦道:“萱萱,现在好了,我们又可以在一起玩耍了,明天你跟我回诺姆堡吧,诺姆堡可比安克雷奇还要繁华。”

萱萱揉了揉眼睛,看了看叶枫,又看了看李成玉,然后摇了摇头道:“我要跟爸爸在一起,爸爸去哪里,萱萱就去哪里。”

张大山和叶枫彼此对望了一眼,好一会,叶枫才道:“要不,明天我带你们先去道森吧,我爸妈看到你们一定会高兴坏的,到时萱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哥哥给你找几个保镖。”

萱萱没说什么。却看着李成玉,李成玉自然不会反对,要说当年李成玉和叶文德同在一哨,又比邻而居,论感情便是胡子、岑义等人都比不上。如今知道自己好兄弟的所在,当然想去会一会。

第二天,叶枫、张大山带着李成玉父女乘坐飞艇先到费城接了喜出望外的刘楚雄和胡胜龙,然后直飞道森,到了道森,叶文德和向铃那副表情可就精彩了,向铃是哭着上前抱住萱萱:“乖女,总算让伯娘看到你了,不是做梦吧。让伯娘看看。”

萱萱母亲难产而死,除了外公外婆,就是这个伯娘带着,自然感情深厚,这时见到向铃,眼圈马上就红了,扑到向铃的怀里就哭开了,当然不是伤心,而是高兴。

叶文德和李成玉则是把臂哽咽无言,接着两人畅叙离情,两个大男人却是又哭又笑。一进入别墅,就安排佣人:“多弄几个菜,弄点好酒,今晚不醉不归。”

几个老战友重逢都很兴奋,最后还真是不醉不归了,除了叶枫和向铃以及萱萱其他人躺了一客厅,要不是有佣人,这几个大男就得趴在地板上睡一宿了。

待第二日起来,才说起正事,当然主要是李成玉的工作问题,老战友可不同于别人。虽说股份暂时是不可能分了,但工作总要捡个好点的,合适点的。

“随便吧,能跟你们再次见面,我就不枉此生了,我一穷当兵的,就一身力气,干什么都成,当然做生意你们就别找我了。”

李成玉是这样说,但大家伙当然不会当真,要说李成玉当年可是叶文德的副手,本事当然是有的,不过多半都是军事上的,其他方面就很难说了,虽然军事上的事情对于李成玉来说不需要保密,但问题是合适的岗位已经都有人了,总不能无缘无故的随便拿下哪一个,然后把李成玉顶上去吧,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自己先乱了规矩,那就很难保证下面的人不会效法了。

还是胡胜龙提议道:“要不到保安总队先担任一个支队长,以李哥的能力来说完全没有问题,而且现在王永胜和宋智周一在菲律宾,一在古巴,费城有李哥帮忙,我就轻松了多,要不李哥当总队长,俺去当支队长好了,要说我还真想带队到菲律宾或者古巴去干上几仗,闲了几年了,浑身都不得劲。”

胡胜龙的提议本来是比较合适的,可是李成玉原来是胡胜龙的长官,现在到他手下做事,总让人感觉不太妥当,让两个人位置对调就更不合适了,胡胜龙就算能力比不上李成玉,可正是总公司的董事。这个身份是无法改变得,总不可能一个董事还跑去给李成玉作下属吧。

看到叶文德等人都有点为难,李成玉道:“就这样吧,我去保安队当支队长,好歹我在军队打拼了半辈子,做这个支队长相信不会给大家丢脸。”

叶文德和刘楚雄还是犹豫,叶枫这时却道:“去民团吧,民团的副司令一个是驻军司令,一个是丹麦移民,虽然是政研会的成员,但总不如李叔去让人放心,民团虽然是准备用来作预备队的,但这支队伍掌握各地治安,好几千人的武装,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让李叔去做副司令比吉斯.托马森合适的多,托马森可连军人都没当过,当时摆他上去,也就是一个象征,主要还是由赫尔曼自己掌握,可赫尔曼对行同样是个门外汉,李叔去替换托马森,就可以完全掌握这支队伍。也不需要赫尔曼操心了。”

叶文德犹豫了一下,然后又毅然道:“行,就这么办,反正新法案都弄出来了,民团上一个唐人当副司令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而且民团的训练那个安东尼也不太上心,托马森和赫尔曼又都是门外汉,民团的形势还颇有点让人纠心,成玉,你去了民团,就得抓紧训练这些人,我相信你的能力,这支队伍现在有几千人,虽然准备作为预备队用,可是如果能够作主力用,我更开心。”

李成玉见叶文德作了决定,自然也不会犹豫什么,他本就是军队出来的,干别的也许有难处,但带兵他有足够的自信,一帮没上过战场的菜鸟还治不了吗。

“大哥,你就放心吧,虽然不敢保证能做主力用,但绝对能够拉得出去。”

李成玉的工作安排妥当,向铃却是颇为怜惜的搂着萱萱道:“成玉当民团副司令,要去朱诺,也没时间照顾萱萱了,以后萱萱就留在道森吧。萱萱,喜不喜欢跟在伯娘身边。”

萱萱先是犹豫了一下,又看了看父亲李成玉,然后才点头道:“喜欢,可是爸爸为什么不能留在这里。”

李成玉也有点不舍,但最后还是上前搂住女儿道:“萱萱就留在伯娘身边吧,爸爸以后要工作呢,你跟着爸爸吃了这么多苦,以后跟在伯娘身边就没有人能够欺负你了。”

萱萱这次非常乖巧的点了点头,不过神色间却是颇为留恋,末了又说道:“枫哥哥呢,枫哥哥总没有工作吧。”

胡胜龙却哈哈一笑道:“小疯子是个怪胎,他工作都好多年了,现在可是掌握一城一地的生杀大权,只怕比你父亲还忙呢。”

看到萱萱有点失落,向铃赶紧瞪了胡胜龙一眼,然后搂着萱萱道:“萱萱这些年识字没。”

萱萱还没有说话,李成玉却有点不好意思的道:“哪有,国内不像这里,又是个女孩子,想识字也没地方,就跟着我学了点字,也不多。”

向铃听了连忙道:“赶明儿让萱萱去道森女中读书吧,可以多交些朋友,萱萱年龄十四了,小学就没必要了,我有空再多教他点。”

听了向铃的话,又知道向铃从小就很疼爱萱萱,李成玉自然放心,诸事安排妥当,第二天便由刘楚雄带着李成玉去朱诺交接托马森的职位。

叶枫等人则各回自己的驻地,现在西北事务可是多得很,三十万无业唐人的安置,卑诗省的农场、牧场建设,光三十万人的安排组织就够大家忙得,要知道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有好几万这种需要安置的待业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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