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八宗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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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两银子对马巡按来说,手笔也不算小。[本章由为您提供]他这样的钦差,出巡任期内,在各府县一圈下来收个数千两乃至万儿八千两都只能算常例钱,是官场上的馈赠礼节,受贿都称不上。再多就要看双方交情和彼此需求了,比如眼前这单独送来的一千两。

收还是不收,这是个原则问题,更是个态度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一千两还不至于让马巡按去费太多心思,附在银子的上几页纸才是关键。这是一份检举文书,通篇都是攻击石参政的,文字不见得多好,但条理无可挑剔,内容令人兴奋。

马巡按想自己按临江南十府半年多,工作业绩委实平凡了些,鸡毛蒜皮小事查出一些,可是实在缺乏浓墨重彩之处,不曾想今日竟然有人主动送上这样一份大礼。

石参政是江南地区级别最高的官员之一,乃是本朝名臣,当年也是天下最有名的知府。他虽然由于触犯权贵十年没有升迁,但终究是省优部优国优、朝廷信得过产品,关键时刻派他出任苏松道安抚江南地区。

若能参倒石大人,那将是他的言官生涯一个辉煌的战绩…马巡按心里合计一番,石参政名气大背景小,到任以来的确又有些不周到处和痛脚。弹劾起来风险低收益高,运气好了一战扬名,比骂皇帝还划算。

想至此,马巡按便发下钦差命令,召苏州府推官李佑前来察院质询问事。

“你这篇检举文书中,许多事情本官风闻过的,也是百姓口口相传的。但有些阴私之事未免无凭无据,有凭空构陷之嫌。”马巡按点醒道,看在一千两巨款的份上,他对李推官还算和蔼。

李佑默默的又是掏出几张纸,递给钦差大人,有道是事实胜于雄辩,行胜于言。

马巡按展开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的惊奇,这厮还真有两把刷子,也不知使了什么法子,能叫钱皇商写了陈情文书自供,另外居然还有本府有名缙绅赵府三老爷的旁证。** **这二人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连他这个钦差也不敢说能请得动啊。

那么可以彻底下定决心了马巡按挥挥手送客。

李佑依旧默默的退下。什么话也不用说了,马巡按没有将银子退还给他就表明了一切。

不过在马巡按亲笔写奏本时,仍然对李佑抱有莫名的警惕,又仔细考量一番,出于小心在开头的“巡按江南十府监察御史马明学”后面又添上了“苏州府推官李佑”。

这就算是绑在一起的联名奏本了,好歹大家都是七品,联名也不算太掉价。

时间已到景和七年六月初,朝廷收到江南十府巡按御史马大人的奏本,痛切弹劾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兼分巡苏松道石纶不称职,登时朝野瞩目。

马巡按的奏本根本没有用密揭,直接明传,奏本进入京师通政司挂了号后,经手官员们对这个居然不加密的钦差奏本都甚为好奇。结果只用半天时间,此八卦便传遍了各部院衙门,一时朝野议论纷纷,这其中看点太多了。

巡按御史名份上是代天子出巡,在地方小事立裁、大事才奏,所以巡按的奏本尤其是涉及地方官本身的奏本非常有分量。有时候可以直接拿来代替考核,并非普通官员那些草纸一般的垃圾题奏可比,尤其马巡按另一个身份是某阁老的东床快婿。

再说巡按御史出巡地方,即便弹劾官员,多半也是州县官这一级别,知府就很少了,更高的几乎没有。这次马巡按却弹劾一个实际职责近似于布政使的三品分守道,端的是极其罕见,为数十年来第一桩。

更别说这个被弹劾的分守道石大人,是天下官场上有名的两风太守,官声向来清直干练,即使是仇家也不否认这点,不知为何竟然被巡按御史抓住了痛脚。

最奇怪处还在于,奏本居然是联名的,不知马巡按出于什么目的,拉上了一个小小府推官入伙,真是惹人遐想。有精明的人便借此断定,这个推官必然是其中关节人物。李佑的大名,算是真正在京师官场上走过了一遭。

话说这奏本中,马巡按猛烈抨击本朝著名清臣干员石参政,说他刚愎自用祸国殃民,并一口气列出八条罪名,条条言之确凿,几乎颠覆了石大人在诸公心目中的伟光正形象。

懂行的揣摩了奏本内容后,点评道:此本并非空洞无物和泛泛而谈,称得上事实俱在,无一不可查明,偏又引申发散,句句诛心,可谓弹章典范。石参政很难自清,在劫难逃了。

内阁大佬尚未做出反应,镜头且先转回苏州府。前段时间马巡按的奏本刚刚发走,奏本摘要不知为何就在苏州府各个衙门中流传起来,按察分司、府衙、县衙、守备司、税课司…

最后不可避免的传入了分守道署,又不可避免的出现在石参政的公案上。

石参政圆睁双眼,强行抑制自己的情绪,一口气看完了这张抄贴——

“其罪一,沽名钓誉,出乖露丑。为邀买士心,以参政之尊意欲强行监临院试,徒惹地方惊疑,却不加抚慰以致变乱将起。而后临事无措,当街狼奔豕突,丑不可言状,官府体面荡然无存,几成士林笑柄。幸赖府衙有力得以消弭祸事。其后犹欲文过饰非,掩盖事端。”

“其罪二,贪图享用,玩忽职守。虽为苏松道,却只留恋姑苏富贵红尘,到任半载,眼中丝毫无松江府诸事,至今不闻不问,亦不曾按临视事,此为渎职也。”

“其罪三,居官无状,以权乱制。朝廷分道设府自有法度,各居其职而已。若名为苏松道,处处却行知府事、管府衙务,岂可为道台官?”

“其罪四,好大喜功,劳民伤财。欺哄朝廷毁屋修城,千家哀号,万民唾骂。与民争锱铢之利,却败尽朝廷之誉,不知是何居心。”

“其罪五,交结权贵,勾连外戚。为筑城工料事,推介皇商钱氏,暗令筑城协理通融其事,其中秘情隐晦不可言也。此非空穴来风,有苏州府推官口证,乡绅赵良礼旁证,钱氏陈情文书一篇。”

“其罪六,擅作威福,勒逼地方。顾虚名而不务于实,不惜朝廷命官而妄加**。有府衙推官愤而落水,几乎无命;有四品正堂烈日叩首,厥于阶前。巡抚总督亦未见有此威也,骄矜若此,敢问心中已自比督抚否?”

“其罪七,阴用私人,干乱府政。先有逼倒知府,后有亲党同知署理府印,致府署人心不堪,百事不举,刑案堆积,粮税无着,本年夏税拖欠至今不齐,其它未可一一言状。”

“其罪八,心胸狭隘,不能容人。尝观民风,此事苏州府路人皆知,满城皆云,民口如山川,又何须尽言可为一道之表率乎?”

阅毕,石参政仰天长叹,心碎欲绞,仿佛被埋于土中几乎不能呼吸。

脑中回忆起当年登科之时,与一干同年意气风发,琼林宴上立誓匡扶社稷,至今已二十余年。

如今须发半白,却落个被巡按御史弹劾的下场,无论结局如何,都已经是几十年来的首例了,自己还有何脸面在官场中行走?

为什么会如此?怎么辩白?又能向谁去辩白?

或许,自己已经老迈无用,该是辞职回乡的时候了。这不是以退为进的把戏,是真真正正的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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