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是一名巡警,但是凭借十多年的从业经验,道格拉斯一眼就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抢劫凶杀案。
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死在浴缸里面。从现场来看,凶手在死者泡澡时进入房间,强行把死者摁到水里,杀人后拿走了钱包、手机、首饰等值钱物品。如果酒店保安没乱说,还有一只铝合金外壳的手提箱。道格拉斯知道那种手提箱只用来装贵重物品,也许是现金,也许是其他值钱的东西。
只是,这里面有一些疑点。
首先是,自称是守法公民的报案人是怎么知道发生在酒店房间里的凶杀案的呢?直到道格拉斯来到现场,酒店保安才知道发生了凶杀案。如果报案人是守法公民,没有理由比保安还了解这家酒店。
其次是,凶手没有使用枪械或者刀具。
如果这是一起针对性凶杀案,即凶手的目的是装在那个手提箱里的东西,而且是很值钱的东西,凶手很可能是职业杀手,必然携有枪械等凶器。为了顺利离开酒店,凶手应该直接击毙受害人,而不是把受害人淹死在浴缸里,因为这会弄湿凶手的衣裤,让凶手在离开酒店时受到关注。
如果这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即凶手没有明确的目标,那么很有可能是瘾君子、或者是类似的头脑简单的犯罪份子。如果凶手是男性,通常不会直接杀死受害者,毕竟受害者长得还算漂亮,遇害时赤身裸体。可是死者没有遭到性侵犯,尸体上没有反抗时因受到殴打而留下的伤痕。
道格拉斯有点疑惑,不过这不是他的事,他只是一名巡警。
“从现在开始封锁这层楼,禁止任何人员进入案发现场,我们……”
“警探,这里由我们接管了。”
道格拉斯微微一愣,转过身来,看到正朝他走来的两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他们胸前挂着联邦调查局的徽章。
“我是罗伯特-李,联邦调查局高级探员,这位是我的搭档钱伯斯。”
道格拉斯打量了两人一番,觉得有点奇怪,因为这两名探员是亚裔,却取了个英格兰人的名字。当然,他们应该是出生在美国的亚裔,早已融入美国社会。只是,这两名联邦特工来得也太快了。道格拉斯到达现场不到五分钟,正常情况下,联邦特工应该在警察之后十五分钟赶到。当然,这也未必值得奇怪。一百多个国家的首脑将在这几天来到纽约,联邦特工都快把曼哈顿塞爆了。案发现场离联合国总部只有几千米,联邦调查局反应神速,也在常理之中。
“现在,我要你看好现场,不准任何无关人员进入。”那个自称是联邦调查局高级探员的正是欧阳凤鸣,而他的搭档是马成功。“在此之前,有谁进去过?还有,有没有查到报案人的信息?”
“我第一个赶到现场,还没查到报案人的信息。”道格拉斯没再怀疑。对方给的证件都是真实的,至少看上去是真的,而且两个家伙的桀骜态度完全符合联邦调查局特工在警察心里的形象。
“很好,谁是这里的保安主管?”
道格拉斯朝站在房间门口的中年人看了过去,那人也马上走了过来。
“带我去酒店的监控中心,让你的手下把死者在入住时的资料送过去。还有,让所有在今天见过死者的保安提供一份书面报告,把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反正与死者有关的全都写下来。”
保安主管哪敢罗嗦,立即带欧阳凤鸣与马成功去监控中心。
“高级探员!”道格拉斯叫住了两位“联邦特工”。
欧阳凤鸣与马成功停下脚步,同时朝巡警看了过去。
“你们不勘察现场吗?”
“此事涉及国土安全,等下会有专业鉴定人员来勘察现场。记住,不要让任何人进入那个房间,你也一样。”
道格拉斯微微一愣,没再多说什么。
如果涉及国土安全,现场可能存在极为重要的线索,肯定得由联邦调查局的专业鉴定人员进行勘察。
道格拉斯有点后悔,因为他已经进了房间,也许破坏了重要线索。
酒店的安保监控中心在一楼大堂后面,是一个单独的房间,面积不算小,紧靠墙壁的长条桌上摆着几台大型显示器,每个显示器上有十二个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必要时可以单独显示某个画面。
在欧阳凤鸣的指点下,监控中心的保安调出了事发时间段的监控录象。
与欧阳凤鸣预料的一样,他与章海平被拍了下来,没有拍到他的相貌,只是章海平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这里,定格,把这个画面放大。”
马成功喊了一声,保安立即把他指着的那个画面定格,单独显示在一块屏幕上。
“倒退三秒……再退两秒,再退点,就这里。”画面定住后,马成功回头看了眼欧阳凤鸣。
欧阳凤鸣也看到了,是一个东方女性,与那个金发女子的穿着一样,只是没戴假发。
“她住哪个房间?”
“1105号。”
“把她的资料一块送来。”
保安没多罗嗦,立即通过对讲机联系了保安主管,把1105号房间的旅客登记资料一块带过来。
不多时,保安主管带着两份资料来到监控中心。
欧阳凤鸣大致翻看了一下,把资料交给马成功,对保安主管说道:“这些都是证据,我们要带走。”
保安主管没有反对,旅客的入主信息都保存在客服部的计算机里面。
“你们的机房在哪?”
“机房?”
“我们还需要这些监控录象。”
“可以在这里拷贝。”
“这是证据,明白?”
保安主管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说道:“在负一层,我带你们去。”
欧阳凤鸣没多说什么,让保安主管在前面带路。
此时,克里斯蒂安已经来到酒店外,跟他一起的还有三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在尼古拉斯离开“阿尔法一号”庄园之后,克里斯蒂安收到消息,去了南面州际公路上的事故现场。
因为没有收到直接报案,所以警方赶到时已经是几个小时之后了。
克里斯蒂安到达的时候,警方已经封锁现场,鉴定人员正在搜集证据与线索,负责此案的探长也已展开调查。
虽然晚了几个小时,但是警方获得了一些重要线索。比如查明了死者的身份,事故车辆是偷来的、车主在两天前报失,事发后目击者看到了六名联邦特工,还都是亚裔,那辆被抛弃的大切诺基是一辆黑车,没有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六名联邦特工乘坐另外两部大切诺基离开现场。
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线索。
那六名联邦特工肯定是冒充的,因为在克里斯蒂安之前没有联邦调查局的人接手,其他联邦执法机构甚至不知道这起车祸。
事故地点在“阿尔法一号”庄园南面,而且在嫌疑人的撤离路线上。
直觉告诉克里斯蒂安,这起车祸与“阿尔法一号”庄园的事情有关,死者可能就是杀害斯克尔斯的凶手。
只是,这里面有很多疑点。
死者是一名日裔,罗杰斯-福田,三年前从海豹突击队退役,神枪手,在伊拉克与阿富汗执行过作战任务。
他怎么会与斯克尔斯的死扯上关系?
按照克里斯蒂安的猜测,杀害斯克尔斯的凶手应该是中国人,至少是为中国情报机构卖命的华裔。
只是,克里斯蒂安马上联想到了一件事情。
这就是,斯克尔斯是被枪杀的,胸口的枪伤明显来自大口径步枪,中国情报人员没有理由在近距离用狙击步枪这类武器处决斯克尔斯。即便是复仇行动,也应该用手枪处决斯克尔斯。
罗杰斯是神枪手!
克里斯蒂安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由此猜测罗杰斯才是杀害斯克尔斯的凶手,那些中国情报人员并没打算杀害斯克尔斯,而是准备审讯他,获得他掌握的绝密情报,结果罗杰斯在远处射杀了斯克尔斯。
然后呢?
中国情报人员发现了罗杰斯,在消灭了赶到的联邦特工之后追上了罗杰斯,并且在这里把他截停。
警方的鉴定人员已经证明,罗杰斯死于车祸,尸体上没有枪伤。
有六名冒牌特工,即有六名中国情报人员参与行动,在“阿尔法一号”庄园袭击联邦特工的也许只是其中两人,最多四人。也就是说,有两名、或者四名中国情报人员负责跟踪罗杰斯。
想明白这一点,克里斯蒂安把整个事件都想通了。
这肯定是中国情报机构安排的秘密行动,在查找一份很重要的情报。
什么情报,重要到能让中国情报人员在美国本土大动干戈?
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如果只是搜集情报,谍报人员会低调行事,绝不会大开杀戒,更不会贸然袭击由特勤人员看押的重要人员。还有,罗杰斯未必是主犯,也许是受人雇佣。
克里斯蒂安马上联想到已经来到美国的中国元首,还有联合国的庆典。
肯定与中国元首有关,不然中国情报机构不会在这此时寻衅滋事,中国情报人员更没有这么大的胆量!
克里斯蒂安立即动身赶往纽约,并且让联邦调查局总部密切关注纽约。
希尔顿酒店的凶杀案,特别是身份不明的报案者立即受到克里斯蒂安关注,他在第一时间带着三名特工赶往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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